自唐朝初年,李二陛下平定四方覆亡突厥之後,便在各地建立起“羈縻州”製度。
“羈,馬絡頭也;縻,牛蚓也”。
“馬雲羈、牛雲縻,言製四夷如牛馬之受羈縻也”。
以此對邊疆胡族進行約束管轄。
然則即便同為“羈縻州”,實際情況卻又大有不同,分為多種管轄方式。
第一種,是在大唐軍事力量籠罩之下的地區設立的羈縻州、縣,其長官由部族首領世襲,內部事務自治,行進朝貢,但是負有一些責任,如忠於中央政府、按照要求提供軍隊物資甚至協助唐軍作戰等等。
大唐將其視為領土的一部分,文書用“敕”。
第二種是內屬國,如南詔等,一般封為可汗或郡王,有著自己的領土範圍,但是其首領的政治合法性來自於中原政府的冊封,不能自主,中原政權將其視為臣下,文書用“皇帝問”。
第三種是所謂的“敵國”和“絕域之國”,如高句麗等,雖然可能亦有冊封,然多為對現實情況的追認,其首領的統治合法性並不依賴長安的冊封,自長安頒布的文書多用“皇帝敬問”。
毫無疑問,第一種實際意義上即為大唐之領土,後一種則不過是周邊屬國以示對大唐的尊敬,實際上與外國無異。
回紇民風剽悍、驍勇善戰,且族人興盛達百餘萬,如此一個強勢之部族若是任由其獲得一個可以繁衍生息之地,定局下來,用不了幾十年便會發展成為一個龐然大物,不僅嚴重威脅大唐在西域的統治,甚至有可能養虎為患,直接威脅到關中的安定。
突厥之所以奴役回紇,每戰必驅策在前,正是以此消耗回紇,使其不能做大,成為心腹之患。
房俊自然知曉回紇之驍勇,卻更知其桀驁不馴,這樣一個部族隻能在大唐的打壓、牽製之下為我所用,焉能任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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