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蘇我氏與大唐越走越近的物部氏,這個倭國極其古老的家族曾被蘇我氏幾乎滅族,在蘇我氏傾頹之後,又借助大唐的力量重新崛起。
而大唐之所以支持物部氏,隻因為物部氏的主張是“與睦鄰修好,共興共榮”,據說房俊在聽到這句口號的時候,稱讚物部氏“眼光卓越、孺子可教”。
當然,真正的原因是物部氏打算以全國的礦產作為抵押,向大唐借貸一筆包涵鐵器、弓箭、鎧甲等等在內折算高達數十萬貫的的錢款,並且組建一支軍隊,用以抵抗日益囂張且不斷侵略倭國土地的蝦夷人……
一個出賣國家資源換取別國支持的傀儡政權,如何值得劉仁願這樣的大唐將領正眼相看?
……
蘇我家曾經稱霸倭國,連天皇的廢立都操之於手,所修建的莊園自然奢華無比、美輪美奐,亭台樓閣甚至屋內裝飾都完全照搬大唐風格,甚至就連屋頂的瓦片、鋪地的金磚都是從大唐采購而來。
正堂之內,房遺直的傷口已經包紮妥當,所幸弩箭並未淬毒,隻是一點皮肉之傷,但受到驚嚇,整個人懨懨的毫無精神,直至劉仁願進來才好一些。
“凶手是否捉到?”
房遺直很生氣,他雖然是個書呆子,卻並不代表被人欺負到頭上也不吭聲,尤其是自己無權無勢、與世無爭,居然還要被人刺殺,是可忍孰不可忍。
劉仁願在他一旁坐下,先關切的詢問了傷勢,確認並無大礙之後徹底放心,聽到房遺直這般問,頓時一臉愁容,歎氣道:“捉倒是捉到了,隻不過事情很麻煩。”
房遺直不滿道:“大唐與倭國有條約在先,唐人在倭國境內無論發生何等意外,皆要依照唐律處置。現在有人刺殺於我,已然觸犯唐律,將軍自可將人犯捉拿而後以唐律處以極刑,有何為難之處?”
當初水師倚仗著船堅炮利橫行東洋、南洋,與各國簽署的條約當中基本都有這樣一條,“凡唐人涉及之案件,必須由大唐官方依照唐律予以處置”,按照房俊之言,這叫做“治外法權”,即唐人縱使在他國犯罪,也隻能由大唐依照唐律處置,當地國家無權審訊、判罰。
但是後續卻表明這個條款極大提升了唐人的地位,也使得唐人在外洋各國愈發趾高氣揚。
既然犯了法要由唐人依照唐律處置,那還怕什麽?
能夠出洋的都不是一般人,誰背後還沒有一個世家門閥撐著?隻需花點錢、找找關係,隻要不是太過嚴重的罪過都能輕輕揭去……
劉仁願想了想,覺得還是應該吐露實情,以免房遺直誤會,他輕咳一聲,往前湊了湊,伏在房遺直耳邊,低聲道:“此時涉及宗室,不太好辦。”
房遺直頓時一愣。
他是書呆子不假,卻不傻,相反出身在房家這樣的官宦之家,整日裏對政治耳濡目染,很是有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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