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找到那個情人(2/2)

神色就看出自己有發現。


而其他兩個男生聽到大叔的話,眼睛也立馬發光,看向方恒,等著他的答案。


方恒見狀,覺得自己要是現在不說,這幾個人接下來肯定會一直跟著自己。


說不定有些心思不正的人,會用特殊手段逼自己說出來。


方恒不打算冒險,還是將自己的發現說了出來。


他想著,自己說出來,他們肯定會去想辦法調查這個女人和情人的事。


這比他自己調查找人,效率還是要高一些。


而正如方恒所預想的一樣,他把情況都說明白之後。


大叔立馬露出原來如此的神色,並且分析著:


“那個店主說,女孩的爹也是那天晚上死的。”


“一個殘廢的人,好端端怎麽會突然死掉。”


“肯定是有人推動了一把,這麽說來,那夢裏小女孩在自己家門口突然逃跑。”


“極有可能是看到自己父親被殺害的一幕,所以才在死之前說出那樣求饒的話。”


“這樣一來,所有的情況都能對上。”


其中一個臉上長著痘痘的男生,立馬激動地說:


“你們別忘了,小女孩是一拳斃命,一個女人怎麽做得到。”


“不用想了,肯定是那個情人殺的。”


“而且那個店主也說了,那情人是搞拳擊的,力氣肯定也大。”


另一個看著有點精神小夥的男生,也跟著附和:


“說得對,我們隻要找到那個姘夫,知道他的名字,然後報給警長,到時候就能過關了?”


方恒覺得這事情還是沒這麽簡單,就說:


“但是,我們還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對方是凶手!”


黑長直聽到這,也顧不上生方恒的氣,而是參與進來:


“隻要找到姘夫,他身上肯定會有蛛絲馬跡,還怕找不到證據?”


痘痘男和精神小夥也很讚同這個想法,說:


“就是啊,我們也不傻,肯定不會跟上次那些人一樣,沒有證據就指認凶手。”


方恒見他們都這樣說了,便隻好換個話題,問:


“那要怎麽找這個人呢?”


痘痘男想了想,說:


“我們分組,在這周圍巡視。”


“那女的在這,她姘夫肯定會來找她,隻要我們其中一組人發現了姘夫,就立馬跟蹤。”


“到時候找到證據了,再回酒店匯合互通消息,然後一起去警察局。”


精神小夥立馬提出異議:


“那要是先發現的人不說出證據,自己去報警了?那怎麽辦?”


痘痘男說:“那要不然一起行動?”


大叔立馬說:“那不行,人多動靜大,對方肯定會發現的。”


痘痘男頓時也沒辦法了:


“那你們說怎麽辦?”


這一下,大家都沒什麽好的辦法,頓時陷入了沉默。


這時,方恒就說:


“你們去跟蹤吧,我要去警察局找找這兩個人的名字。”


“到時候你們要是誰先找到證據去報警了,我也能立馬知道,幫忙阻止,怎麽樣?”


其他人想想,覺得這個辦法也能接受,但還是覺得有些不放心。


大叔就說:


“這樣,我跟你一起,兩個人多一層保障。”


“你們三個一起分散跟蹤,這樣目標不會很大,如何?”


大叔說完,其他三人想了想,覺得這個辦法可以接受,就答應了下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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