聞的清新味道。
帛書上的字,寫的很是工整好看,雖出自女子之手,但看上去卻並不娟秀,反而是有著一股子少有的大氣。
可能是擔心華雄看的不是太懂,這信用詞比較直白,沒有之乎者也的掉書袋。
用的字,也盡量是簡單好認的。
華雄坐在這裏,很快就將書信看完。
蔡琰這封信,倒也沒有寫別的,就是對華雄救了她表示感謝。
並對華雄為了救她,而遭受到了誤會和委屈,表達歉意。
把書信看完,華雄將之收起。
總覺得少了一些什麽東西。
這樣想了一會兒之後,忽然明悟。
自己的披風!
蔡邕今天前來,不曾將自己的披風帶過來。
而蔡琰在信中,對自己的披風也是隻字未提。
這是要將自己的披風給訛走?
那可是自己才換的新披風!
材質精良,顏色也鮮豔,披在身上縱馬而行的時候,最是拉風。
結果現在,卻被蔡琰給訛走了?
這……實在是太過分!
自己好心救她,還擔心她衣衫濕了,會顯得難堪,這才將披風借給她裹著,結果她現在竟然不給自己!
做人怎能這樣?
如此戲精一般的想著,華雄忍不住無聲笑笑。
他又不是鋼鐵直男,自然不會真這樣認為。
這蔡琰,估計弄不好,可能是對自己,多少有了一點別樣的感情。
不然,不會這樣選擇性的,將自己披風遺忘。
如此想著,華雄搖搖頭,不再去想這些。
自己與呂布女兒有婚約,不管這個婚約是因為什麽定下的,這婚約都真切的存在。
而蔡琰那裏,一樣是有婚約在身。
並且,自己此時身份乃是西涼武夫,而蔡琰則是名儒之女,這絕對是門不當戶不對。
隻這一層,就已經注定了,自己與她尿不到一個壺裏去。
他不是一個沒有經曆過事情的人。
如果每一個女子對他有意思,他都需要回應,去做些什麽的話。
那在後世時,他可就真的村村都有丈母娘了……
千帆閱盡便是平淡。
對於這些方麵,華雄現在看的挺隨意。
那披風她願意留著就留著吧,隻要別成親之後,被她夫婿發現也就是了……
……
“嗬嗬,真有意思,那華蠻子請人做謀士,竟直接將刀架在了別人脖子上。
這般請人做謀士的手段,倒還是第一次遇到。
那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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