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女孩兒低著頭,怯怯的,蚊嚀一般的嗯了一聲。
多懂事的孩子,按照記憶,這孩子現在才四歲,這個年紀正是應該被父母寵愛的時候,前世的宋錚就喜歡孩子,沒事兒的時候,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幼兒園,隔著圍欄看裏麵的孩子嬉戲玩鬧。
每當宋錚看到那些孩子被父親高高的舉過頭頂,被母親親昵的吻著小臉的時候,他都羨慕的不得了,並且發誓,要是自己有了孩子,一定要把全部的心血都傾注到孩子的身上,讓自己的孩子過上最好的生活。
那個時候,宋錚身邊的女人倒是不少,可是願意給他生孩子的,很可惜,一個都沒有。
現在這個願望倒是實現了一半,雖然是被動的,但是,這閨女就是他的,可問題是,另外一半呢?
最好的生活?
宋錚喝了口水,感覺好受多了,不禁苦笑一聲,眼瞅著這孩子,還跟著他挨餓呢。
伸手在孩子的頭頂摩挲了一下,宋錚能清楚地感覺到,當自己的手落上去的時候,孩子那幼小的身子明顯顫抖了一下,顯然對這位父親十分畏懼。
那個混蛋!
宋錚在心裏暗暗罵了一句,以前那位對這個小姑娘根本就不聞不問,心情好的時候,會照顧一下,有的時候心情不好,特別是喝多了的時候,甚至會拳腳相加。
到底是多畜生的一個人,能對著自己的親骨肉動拳頭啊!
宋寧,乳名妙妙,這兩個名字,是以前的宋錚,和那位被餓跑了的母親在孩子剛出生的時候,滿心歡喜取的。
隻可惜,生活的不如意,讓那個三口之家很快就分崩離析,母親走了,剩下的這對父女,顯然過得不如意。
宋錚對著孩子笑了一下:“妙妙!等一會兒!爸爸這就給你做飯去!”
小女孩兒聽到宋錚的話,抬起頭,眼神之中帶著點兒迷惑,在她的記憶當中,爸爸從來都沒用這樣的語氣和她說過話,更多的時候,都是嗬斥,責罵,今天這是怎麽了?
宋錚被孩子看得心中一顫,就在接觸到那目光的瞬間,宋錚的心裏就接受了這個孩子的存在。
這就是我閨女,親生的閨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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