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四章 有點兒名氣了(3/4)

包子嚇得差點兒拽著林欣如跑路。


可還沒等宋錚付諸行動,空著的那條胳膊就被女孩兒給拽住了。


“真的是你,真的是你!”女孩兒激動的有點兒語無倫次了,“我~~~~~~我特喜歡你的歌,尤其是那首《Yellow》,簡直絕了。”


喲!這是碰上歌迷了!


宋錚有點兒小激動,專輯發行都兩個多星期了,這還是他第一次碰上歌迷,怎麽還有點兒緊張了?


“啊?啊!那什麽,謝謝啊!”


女孩兒攥著宋錚的胳膊不撒手,另外一隻手在包裏翻找著,很快拿出了一支筆,還有一個記事本:“簽名!簽名!給我簽名!我真的特喜歡你!”


宋錚接過筆和本,更加激動了,這是要開張啊!


不行!不能這麽沒出息,以後這種事多了,要是每次都激動的話,還不得得心髒病啊!


運筆如神,一陣狂草在記事本上落下了他的大名,心情有點兒激動,寫得亂了,寫完,他自己都認不出來哪個是宋,哪個是錚。


女孩兒這邊一叫,店裏其他的客人注意力也都被吸引了過來,等得知眼前這人就是宋錚的時候,紛紛要求簽名,合影。


人一多,原本挽著宋錚胳膊的林欣如都被擠走了,站在一旁看著宋錚深陷花叢,還一副享受的模樣,氣得直咬牙,暗暗決定回去之後一定要製定家法才行。


宋錚一開始的確挺享受的,第一次享受到出名的感覺,簡直爽呆了,可是漸漸的,他發現圍著他的人越來越多,很多外麵的人都被這邊吸引了過來,也不管是不是真的喜歡宋錚的歌,全都找來了筆和本,跟著一起湊熱鬧。


宋錚哪遇上過這個啊,看到這麽多人,也有點兒懵了,又簽好一個,趕緊分開人群要逃,也虧得他身高體壯,再加上前世從小練功,很快就掙紮到了人群的外麵,還不忘拉著林欣如的手,奪門而出。


好家夥的!太嚇人了!


人們見宋錚要逃,哪裏肯答應,跟在後麵追了一陣,見確實追不上,也隻好怏怏的放棄了。


“我去!出名就這下場啊!在大街上被人圍!”


回到家,宋錚還是一副心有餘悸的模樣,他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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