權”這種話來,明星作為公眾人物,自然需要犧牲一部分隱私,而接受大眾的輿論監督,所以隻要不是室內安裝攝像頭這種性質的偷拍,基本是沒辦法真正起訴的。
所以,如果說當狗仔偷拍明星私生活的卓威有什麽背景的話,那中國的法律就是卓威最大的背景。
在一次媒體采訪中卓威就曾說過,他偷拍的底線就是法律。
卓威透露自己曾經詳細谘詢過專業的律師,得到的答案是:中國現在沒有新聞法,對公眾人物的隱私,在新聞報道上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和界限。
這句話翻譯一下讓大家更容易明白一點,那就是“法無禁止皆可為”。
特別是受到竇維事件的影響,卓威更加相信法律是站在自己這一邊的。
另外,卓威的爆料很講究技術性,細心的話就不難發現,卓威的爆料,很多時候都是似是而非的,既不明顯戳破,但也能讓人一眼看出來。
比如宋錚前世鬧得很凶的關於大冪冪和劉凱威婚姻問題的。
劉郎已恨晴川遠,一入孤峰春夢殘。
說離了嗎?
明明沒有提啊,所以要從這種話上以造謠、侵犯名譽權等理由來起訴,也多半是行不通的。
再者,被曝光的明星也不敢公然和卓威撕破臉,作為被卓威爆過料的明星,誰知道他有沒有還留一手呢?
此外,倘若真的和卓威對上了,到時整天盯著自己,難免不被拍出點兒猛料來,畢竟人活在世,誰還能沒有汙點。
更何況,人道“寧得罪君子,不得罪小人”,要是自己的演藝道路上一直有人盯著,這得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兒啊。
還有就是,也不乏有的明星和他互利共贏,娛樂圈本身酒炒作成風,誰知道藝人們是不是自己也樂意被卓威拍呢?
想想那麽多明星親熱,明知道可能被看到,可就是不拉窗簾,就能猜到點什麽了。
要知道,自己想上個頭條需要不少宣傳費,且不一定可以成功,但是一旦找卓威合作,主動曝個料,卻是穩穩當當地熱搜啊。
明星需要娛記的爆料,提高他的知名度,而娛記得靠明星提供素材,獲得炒作的資本。
兩者是各取所需,互利共贏的關係。
雖然有的時候娛記做得很過分,但是明星們也不好出來指責。
就像徐可說的:“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。”
這娛樂圈,確實就是一個江湖,裏麵的人物關係、恩恩怨怨錯綜複雜,實在難以用幾句話言明!
作為一名專業的狗仔,本應受到明星們的痛恨,但是從某種意義上講,卓威的爆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明星的媒體曝光度,這點又是明星們樂見其成的,因為媒體曝光度的多少,往往會成為一個明星是當紅,還是過氣的標準,與自己的身價緊密相關。
正是如此,有時候,甚至會有明星身邊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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