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零三十章 李雪蓮和李寶莉(5/6)

離婚的?是誰讓去她假離婚的?一個女人決定去假離婚的時候,難道真的沒設想過風險?是李雪蓮的私心叵測嗎?


不是,李雪蓮說她就是想要生個二胎,假離婚是為生二胎。


可是為了這個肚子裏的孩子,老公沒了,財產沒了,家沒了,名聲沒了,這場曠世官司是為夭折的孩子打的,也是為風飄草芥的自己打的。


換句話說,是二胎指使李雪蓮去假離婚,是流產的孩子,指使她去控訴良心泯滅的父親,是低到塵埃裏的女性尊嚴,指使他去攪亂嚴肅森嚴的男權社會,是農婦的下層身份,指使她去起訴法律外的人性尊嚴救濟。


再換句話說,她就是想要懲罰這個社會對待人權、女人和孩子的惡劣態度。


李雪蓮想告嗎?


想告,殺人的心都有。


如果親曆過計劃生育臨盆抓去引產,嬰兒在手術台上還活蹦亂跳,或者是見過女人生下孩子,男人悄無聲息一走了之的事,就會理解李雪蓮。


那麽,李雪蓮能告嗎?


不能告,也告不了,因為離婚是合法的,二胎是非法的,因為不知道到底要告誰!


比告狀無門更大的悲憤,就是連告的根據都沒有。


可是李雪蓮是石頭縫裏的草根,她還是要告,對於一個農婦來說,最沒辦法,野史最奏效的方法就是一頓亂告。


李雪蓮變成了唐吉可德,用毫無理性的偏執,攪動了衣冠楚楚的理性社會階層。


可惜人人都沒看懂,人人都認為這隻是一個毫無由頭的笑話。


其實這才是李雪蓮死磕自己,娛樂觀眾的真正悲涼。


從這個意義上看,李雪蓮不是一個具體的人,而是一種性別角色、一個階層代表、一種製度結果、一種人性催張。李雪蓮上演了一部荒誕劇,但絕不是一部鬧劇。


故事結尾,李雪蓮本是鐵了心打算要告下去的,可是秦玉河竟意外死了。李雪蓮真的不能再告了,庭長、院長、縣長、市長都長長鬆了一口氣,各種會也正常召開,氣氛安定而祥和。


市長對縣長說,李雪蓮的問題,居然是靠一個意外解決的,而不是我們解決的,想一想整個事件過程,總還是大和小的問題沒有弄清楚。


市長不止一次思考大和小的問題,大家都說李雪蓮是小白菜,離婚是個小案件,怎麽會鬧到最上頭去,李雪蓮的小問題沒解決好,是因為小地方的小人物辦事不力,小問題要換個思路,用小方法解決,比如讓王公道逢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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