菀買房子還是比較少的,主要買了幾個包,花了五百多萬,再加上請的那些人,還有一些首飾什麽的,零零總總從她賬戶出去的錢高達一千六百萬。 再加上她賬戶裏麵,總共是三千八百多萬。 又怎麽算的三成? 明顯就不符合。 要是真的這麽分賬的話,林菀一下子將自己的份額全部都花光了,而且還多花了。 另外,警方也出示了顧溫的賬戶金額,“顧小姐的賬戶裏麵還有九百多萬,是龍氏集團那邊的走賬。也就是說這筆錢是龍氏集團打過來的,錢進入賬戶之後,直接有一百萬分為兩次進入了你的賬戶,之後又從你的賬戶轉回了幾十萬。” “而顧苓賬戶上還有四百多萬,這筆錢是當初從一個叫李倩倩的賬戶轉入的,這是一筆償還金。除了這些賬戶之外,她們名下沒有任何的賬戶,也沒有其他的錢來源。” “換句話說,其實顧溫的經濟並不拮據,相反,因為她未婚夫的條件好,動輒都是千萬開頭入賬。”: !無廣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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