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2章 午夜驚魂(下)(2/3)

跪了,急忙問:“她怎麽救我?”


我抽起一支煙,也給了他一支。現在,我必須語速放慢,態度從容,慢慢來引導他。


我展眉道:“餘兄,別緊張,我問你一個問題,你與你妻子關係好嗎?”


他吞吐了幾口氣,說道:“就是關係太好了,我才怕傷她的心。不然,早就報警了。”


“她聰明賢惠嗎?”


“天底下最好的女人。”


“你家離烏鄉遠嗎?”


“一個小時車程。”


“辦法有了。你馬上回去一趟,掀開窗子說亮話,把這件事告訴她。”


他沒有像原來那樣震驚,反而平靜多了,問道:“告訴她之後呢?”


“你請求她救你,如果她真心愛你,就會答應。”


“怎麽救?”


“你和她一起寫一份協議離婚書,把時間提前到一年之前。”


“可是,雙方父母,單位同事,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啊。”


“沒關係。你們隻是協議離婚,暫時還不想讓父母同事知道。這種情況,不是沒有。而是很平常。”


“然後呢?”


“然後,很好理解。你已離婚,你是單身,人家是以戀愛為名找你,你也是抱著戀愛的心態與人家交往。根本沒有想到這是一個圈套。這時,你就變成了一個受害人。”


“可是,我打了五萬塊錢給他們。”


“你完全可以說,當你發現這是一個陰謀時,因為人家手中有不雅錄像,你想息事寧人,才給對方打錢。


現在,你清醒了,忍無可忍了。豁出去了。你拿著離婚協議直接報警。談戀愛被騙,報警又怕什麽?周圍的人也可以理解你!”


他的思維立馬恢複到正常水準,向我提出:“一年前寫的字,與現在寫的字,能鑒定出來嗎?”


“你與這個女人上網聊天,是幾個月之前?”


“兩個月之前。”


“那麽,你就落款為三個月之前。關鍵一點,隻要你妻子咬定是這麽一回事,警方的重點不是你,而是這個團夥。


這個團夥肯定不是第一次作案。你勇於舉報,正是警方求之不得的,是他們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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