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7章 結婚那些事之一:關鍵是細節(1/3)

鄉音,是要離了鄉才聽得出來的。


結婚,是要結過婚的才弄得懂的。


我爹娘年紀大了,不懂城裏情況,隻懂農村老式婚禮。所以,我結婚的事,就由我姐夫總攬全局。


從9月19日開始,我就不再上班,小林也請了假。於是,細化結婚具體工作的第二次家庭會議,於當天晚上舉行。


我姐夫說:“先請山紅介紹前期準備情況。”


我扳著手指一項一項匯報:


日期就不討論了,10月1日。凡是重大節日,比如五一,十一,元旦,這些日子不必看,絕對正確。


婚禮舉行地點不用討論,定旭日六樓的廳子,六六大順。


婚禮承辦,由穀團長推薦的“約定今生”公司操作。主持人由他們團裏的當紅青年演員成維客串。


迎親車隊由旭日提供。


當我把上述情況向大家通報一遍之後,我姐夫開排其他具體事宜,依帆就在一旁作記錄。


“烏鄉到上州路程太遠,就提前兩天把小林一家以及送親客人,全部接到上州最好的賓館‘喜來登’住下,到時,迎親車隊從旭日去‘喜來登’接親。”


我娘問:“喜來登在什麽樣地方,遠不遠。”


我姐夫也不跟她解釋遠近,說正常情況半個小時車程。


她說萬一堵車呢?


我姐夫說,城市四通八達,繞一下就行。


我娘不同意,要求堅決不準掉頭,隻能原路來去,不能中途更換。


這就為難了,我也好,我姐夫也好,又不是交警大隊長,萬一堵車就隻能等。甚至換路線。


所以,住“喜來登”被她否掉了。


我說:“幹脆住旭日。還免得接。”


我娘不同意。說太沒儀式感。


左選右選,最後定“成天賓館”,隻有十分鍾路程,不是交通要道,就算堵車,等一等也沒問題。萬一堵車,步行也不遠。


我姐對我娘不滿:“步行也是一道風景嘛。”


我娘看都不看我姐,對依帆說:“好,第一樁事落實。你記下來。”


第二樁事就是邀請親戚。我姐夫就不作主了,隻提出議題。


我娘就提出她娘家人來的一個名單。幾個舅舅、舅媽、姨媽、姨父、表兄表弟,以及表兄表弟的老婆、一共二十多個,說一定要報銷他們的來回車費。


我爹不太高興,當著依帆的麵問:“到底是姓萬的結婚還是姓江的結婚。我越聽越糊塗。每家來個代表就行了吧?”


我姐火上澆油:“當然是姓萬的結婚嘛。”


我爹反問:“那來這麽多姓江的幹嘛呢。”


弄得依帆都不好意思,說道:“每家來個代表,人太多了,賓館最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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