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5章 結婚那些事之七:人生有兩條“天規”不能觸犯(3/3)

,他得了師父的真傳。”


肖立明按了一下鈴,服務員進來。


他說:“你給弘一大師的次臥打個電話,告訴她,隔壁有幾個客人求見。”


果然肖立明真的學了不少,次臥就是麗姐住的房間。


一會兒,麗姐過來,進來就和鄧總抱了抱,興奮地說:“又見到胖叔叔了。”


我姐夫站起來,鄧總卻不起身,說:“讓兩老洗漱一番,我們再去。”


麗姐先過去了。我說:“師父回烏鄉的事,我動員得差不多了。”我又把大家也出些錢的事說了一遍。


他說:“多少出點,買點家具電器啦,老人家心裏舒服,但等會不說什麽錢,就說回去住。”


我一驚,鄧總在委婉地批評我,我不應該在飯桌上說透。


鄧總站起來,我們跟隨他一起過去見師父。


師父那邊已擺好水果,糕點,茶幾的鮮花開得熱烈。


他們見麵,倒沒有像我們見麵那麽熱烈,鄧總和師父站著拱拱手,他又和師母握握手,大家坐下,服務員上茶。


鄧總先問候了兩老的身體,一路是否暈機啦,對上州幾年變化的觀感啦。都是些閑話。


寒暄過後,鄧總說:“最近讀了幾本書,南懷瑾先生寫的,越讀我越流汗,覺得自己在某些方麵做得不好。”


師父隻是微微笑。


而我根本就不知道鄧總葫蘆裏賣的什麽藥。


鄧總說:“南懷瑾先生說,一個人如果犯了兩條天規,一輩子災禍不斷。第一條,德不配位。第二條,不知感恩。


德不配位呢,我談不上,基本道德還是遵守了。不知感恩,做得不好。所以要把後麵這四個字做足。


我的恩人,一是父母,二是師父。父母我對得起,師父呢,我做得不夠。所以,想接你們回烏鄉去住。這個小小的要求,希望小麗能滿足我,因為你對父母太好了,分一點恩讓我來感。”


我真是和鄧總隔得太遠,原來以為隔個太陽係,現在是隔個銀河係。


師父沒有馬上答應,隻說:“鄧總不錯,山紅不錯,包括小高,你們都是我的好朋友。”


鄧總說:“小麗沒表態。”


麗姐的臉一陣紅一陣白,最後說:“由我爹娘定吧。他們心靈愉悅就是我的幸福。”


我和鄧總耳語兩句。鄧總點點頭。說:“師父,借山紅結婚的日子,我就宣布這個消息,烏鄉的人來了很多,他們的掌聲熱烈,我就不再征求您的意見了。如果他們都不鼓掌……”


說到這兒,我師母的臉都微微有點沉。


鄧總說:“這是絕對不可能的。”


大家哄堂大笑。


師父說:“富根,你和山紅是我親近的兩個人,聽你們的安排。”


鄧總帶頭鼓掌。我和我姐夫,肖立明使勁拍。


晚餐就定在套間內用餐,陳總聽說我師父來了,打來電話,問清情況,他不同意在套間用餐,一定要到五樓。


定下作陪人員:陳總,老蕭、石哥,我,我姐夫。加上鄧總、肖立明,師父一家三口,正好十人。


此後幾天,由鄧總,肖立明陪師父一家。我姐夫,依帆,老蕭幫著我接待客人。我則忙得團團轉。


十月一日終於來臨。一場盛大的婚禮,等著大家觀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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