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8章 巧理家務事(2/3)

用處。你要接受的話,不說天天去上班,但一定要做好他交辦的事情。”


小林說:“你不是跟鄧總合作,還投了資,說五月份要去菲律賓?這……”


我說:“就是啊,我心裏上矛盾。可他晚上要來吃飯,接受的話,要感謝他,推掉的話,也要有個態度。”


我爹想了想,說道:“山紅,我看這樣,房子呢,收下。反正住了這麽久,他也賣不出。再說當時簽合同時,有送房這麽一條。但是,我們不能賣,是不是?”


這個問題提出來,大家覺得有道理,人家送給你,你就拿來賣錢,確實有點讓人笑話。這等於一位有名的畫家送你一張畫,你卻把畫賣了。說明你窮得沒誌氣了。


我娘問:“出租?”


我爹也搖了搖頭。


我娘說:“賣也不行,出租也不行,空著?”


小林欲言又止。我知道她心裏想什麽,便說:“房子所有權是我的,以後讓小石頭去住。”


我爹說:“對,給自己的親人去住是可以的。”


我娘吃驚地望著我,在她心裏第一順序應該是給依帆。但這房子的所有權確實是我萬山紅的。


小林站起來,給大家添茶。


我既是說給大家聽,更主要的說給我娘聽。便給我爹一支煙,說道:“這房子為什麽是給小石頭去住呢?


一呢,這房子的所有權,小林有一半。二呢,小石頭是啞巴,作為哥哥姐姐應該幫忙他。


當然,也可讓依帆去住,他是娘的至親。但他身體健康,如果我們過多地幫助,反正是害了他。要讓他懂得,有手有腳,不聾不啞,幸福要靠自己去爭取。


我當時也是炒粉,如果全靠姐姐,現在還不是一直在炒粉?再強大一點,就是自己開了間炒粉店,請了幾個人炒粉。所以,他是不能照顧的,一切要靠他自己。”


我爹說:“山紅說在理上。”


我娘不好反對,畢竟有三個人是站在一邊,再說,小林有一半的產權。她說:“那依帆買房的時候,山紅,你多少支持他一些。”


我說:“可以,不過最好是他能夠吹牛,房子是自己買的,老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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