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抓住此人,恐怕後麵還會有受害者。
於是大家開始沒日沒夜的工作,走訪超過上萬人,通過目擊者了解到,在3月13日,一個衣著較為整齊的男青年從蘆葦火車站附近臨賣場離麵。
13日早上兩人進入飛機炸藥房裏麵,後來隻有男青年坐在庫房門口。
華宇航對大家說:“通過研究偵查後,我們發現凶手侵害的對象基本都是癡呆人員。”
吳亦飛:“是的。”
華宇航:
“作案手段也大致相同,都是將死者脫光衣服之後進行侵犯,然後將地點選在沒有人居住的房屋裏麵,一般都是先帶著受害者運動一番,才展開行動。
可見他警惕性很強。”
華宇航帶著幹警們先後排出重點嫌疑人員十多個。
但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,再加上死者身份不明,全部都是流浪者,他們之間並沒有任何聯係,所以很難確定凶手的身份。
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時候。恐怖的噩耗接踵而至,麵對這種情況,警方一時顯得不能為力。
1999年4月6號警方在大霧縣蕎麥鄉西南水塘內,發現一具裸體男屍。
被發現時屍體已經高度腐敗,屍體上的蛆蟲幾乎將肉體啃食殆盡,走訪調查著跟前幾次案件相同,也是全身赤裸,被人侵犯後掐暈並推入水中,致其死亡。
1999年4月11日,在蕎麥鄉一個區附近發現一個隻剩腰部以下的男士,在腰部的斷口處被燒的痕跡,警方找到的另一半經認定凶手是將人攔腰斬斷之後進行焚燒。
4月13日,警方在鬧店鄉賈寨村南半區內發現一具全身赤裸,高度腐敗的屍體,吳亦飛鑒定,“死者也是一名流浪乞討者。”
華宇航:“根據我們前麵的調查,凶手幾乎每次作案都會點火,其目的應該不僅僅是毀滅屍體,他的目的應該是焚燒流浪漢的衣物,這樣警方就不會重點關注流浪漢。
正常人也不會想到一個怪異的殺人犯居然口味重到可以侵犯流浪漢,可見凶手反偵查意識較強。
本章尚未完結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----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