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久之前,張均就曾與上官美雪一起在非洲經曆生死,因此他們之間往往一個眼神就知道彼此的想法。比如上官美雪嫵媚地瞄他一眼,那就是今晚我要“吃掉”你的意思。 可白綾雪不同,張均不是對這個女人沒有過想法,但也僅是想法而已,他總覺得作為一名合格的老板,不應該吃窩邊草,因為那樣會有麻煩。當然了,如果窩邊草主動送到嘴邊,吃不吃就另一說了。 對於男女之事,張均持有非常開明的態度,隻要你情我願,那麽天王老子也管不著。他看著白綾雪,眼神有點曖昧,後者羞澀地低下頭,不敢與他對視。 上官美雪“吃吃”地笑起來,說:“某些人春心萌動了。”然後她在張均耳邊低聲道,“昨天有個叫綾雪的女人對我說,她呢這輩子不想結婚,更不想把精神耗費在又蠢又臭的男人身上。” 張均:“然後呢?” “然後我就告訴她,其實有些男人並不蠢,有些男人也不臭。”上官美雪道,“這個男人名叫張均,他不僅不臭,身上還有淡淡的清香。而她聽說之後,立刻發起了騷,問我和那個人做的時候感覺怎樣,是不是很舒服。又問我,如果她想借用這個男人體內的小蟲子生個漂亮聰明的寶寶,他會不會答應。” 白綾雪沒想到上官美雪的嘴這麽碎,虧了還把她當成閨蜜呢,她氣乎乎地抬起頭,幹脆就承認了:“好吧,我就是看上老板了。沒什麽別的原因,就是覺得這個世界上,隻有老板值得我付出身體。當然,即使喜歡老板,我也不會成為附庸,我永遠是我。” “有個性,我喜歡。”上官美雪鼓掌,“這才是我的小綾雪,我要是男人,一定娶你。” 白綾雪白了她一眼,妙眸落到張均身上。後者有些意外,心想身邊的女人怎麽全是這種極品?不依附於男人?不想結婚? 不過目前實在不到思考這些深奧問題的時候,美人當前,應該做點什麽才對,比如摸一摸,親一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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