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話到一半,居然頓住了,“咦。”
殷渺渺怔了怔:“怎麽了?”
向天涯放下骨牌,把玉瓶拿在手中把玩,時而屈指一彈,時而放在月下細看,半晌,不怎麽確定地說:“這東西我好像見過。”
作者有話要說: 昨天一群人抱怨我卡文,今天提前更了。
看到評論區好多人說我水,說實話,我沒有。前天寫完風雲會的比賽以後,昨天的劇情就是賽後輿論 梳妝 宴會開始,大家最不能接受的似乎是梳妝的劇情,去掉前麵和向天涯的對話,真正開始打扮的字數,約莫占了三分之一,1200字左右,加上對話大概1800字,近一半,所謂的“全篇都是化妝”是不準確的。
以及,我為什麽要用這樣的篇幅仔細書寫化妝細節呢?第一,是為了完善世界觀的設定,和前麵寫衣著打扮的風俗一樣;第二,前麵幾章不是破案推理就是比賽打鬥,劇情非常緊張,比賽完以後,故事就應該舒緩下來,寫一點不是特別緊張的內容;第三,既然主題是變身,那就應該好好寫,使得前後的反差合理化,這個合理化的重點,就在於妝容與服飾的反差——
文裏說了,古代的化妝品就是妝粉、腮紅、眉黛、口脂,她們的妝容是扁平化的,而現代那麽多化妝視頻有前後判若兩人的效果,是因為視覺上有了變化,眼線眼影讓眼睛變大了,修容高光讓五官更立體,隻有這樣的化妝,才有可能產生前後判若兩人的效果。首飾同樣,前文裏很多次說到渺渺是素顏白衣,非常素淨,但今天的打扮非常華麗精美,也會造成強烈的視覺反差,以達到“變身”的效果。
熟悉我的讀者都知道,我向來是比較重視讀者意見的,合理的會采納,不合理的不予改變,並不是從來聽不進別人的意見,但是,全盤按照讀者的意見是不可能寫好一篇文的,大家的想法截然不同,我也看到了有人很喜歡梳妝描寫的評論,而作者也容易失去初心,我在綿綿那篇文上摔得夠慘了。
讀者認為不好看,我可以接受,這是你的主觀感受,但指責我故意注水騙錢,我不同意這樣的說法,寫服飾細節所花的時間要就得多,寫得不讓大家滿意是一回事,說我騙錢就是另一回事了。我在主觀上沒有敷衍讀者的意圖,特此聲明。
渺渺的這套服飾參考了明製的襖衣 馬麵裙,對此沒有概念的人可以搜一下“明華堂”的漢服,可能就能對這種形製有比較具象化的了解了,今天的服飾純屬杜撰,不存在實際文物。
明天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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