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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投胎的肚子不同,他生來就掌握著她的生死大權,而她就算被殺,也不能夠閃躲。


何其可笑!


她站起身來,在周圍人錯愕怒吼之中,殺掉了他。


“我為什麽不敢躲?”她對他說,“你要殺我,我就能殺你。”


“你好大的膽子。”其他的奴仆怒不可遏,扭曲的麵孔中隱約可見驚恐,“你、你居然敢以下犯上。”


他想攻擊她,卻反被她所殺。


“瘋子、瘋子!!”剩下的人修為都不如她,連滾帶爬地四散奔逃。


七十二想起來了,這裏是小公子遊戲別院,她是奴仆中修為最高的人,但一旦有人離開這裏,請來救兵,就不是她能對付的了。她不得不殺了那些準備逃跑的人。然後,她搜走了小公子身上的所有法寶,以最快的速度逃離了這裏。


當日下午,這件事就傳遍了整個仙城,世人皆驚。


要知道,主人要奴仆死,奴仆連猶豫一下都是罪過。奴仆弑主是最最嚴重的罪名,挑釁了整個世界的規則,城主府立刻下發格殺令,要取她項上人頭。


這樣的人必須死,決不可開先河。


七十二在荒野中度過了被追殺的三天。殺她的人也一樣是奴,她問:“我有什麽罪?他要殺我,我當然能殺他。”


“你瘋了,他是你的主人,奴怎可弑主?”在追捕的修士眼中,她比手上沾染無數人命的要犯還要喪心病狂。


她反問:“他生來是主人,我生來是奴仆,憑什麽?”


“這是天命。”對方道,“你在違逆天命。”


“什麽天命,天這麽說了嗎?這是人說的。”她嘲笑,“人家說你生來是奴,你便信了,一群蠢貨!”


“不必與她多言,殺了便是。”


七十二一路奔逃,仗著從小公子那裏搜來的丹藥法器,硬生生耗死了他們。臨死前,負責追殺她的頭領說:“你以下犯上,必遭天譴。”


“若真是如此,我動手的時候就該劈死我了。”她舉起刀刃,刺向他的胸膛,“可活下來的人是我!”


噗嗤,利刃刺破胸膛,血花噴濺到她臉上。


她麵無表情地擦掉了臉上的血痕,頭也不回地離去。


半年後,她成功築基。


這個世界上,修為最高的乃是元嬰。築基修士說少不少,但也絕對算不上多,在偏僻的鄉下地方,許多小家族的族長就隻有築基修為。


那麽,奴仆若是築基,能變成良民嗎?當然不行。


尊卑乃是天定,如何能依據修為更改,若是如此,奴仆結了丹,難道還能做貴族不成?所以,奴隸永遠是奴隸,為了便於修為低微的主人控製,通常還會被要求簽訂主仆契約。


七十二很幸運,因為她的“主人”未滿七歲,簽訂契約有損神識,故而未曾與她定契,否則,那個小家夥想要她死,她連反抗一下都不能。


可接下來的路依舊不容易走。她殺了自己的主人,得到了“自由”,可這個世界不容許她擁有所謂的自由。他們會想盡一切辦法剝奪這本該是人人具有的權利。


她的頭上,壓著金丹,壓著元嬰,壓著貴良賤的社會規則。


這三座大山,壓得她喘不過氣來。166閱讀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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