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邊說道:“咱先捋一下幾起命案的時間線,通過法醫的屍檢,楊雪倩的死亡時間是9月6號,我們在一個星期之後,9月13號接到了報案,而就在當晚,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,北城煤場老板李立國遇害,在查找李立國遇害前乘坐的出租車期間,9月14號晚上七點二十,韓衛國同誌發現了被燒毀的出租車,同時在車內發現了該出租車夜班司機孫永發的屍體,經查,孫永發,本市人,綽號‘二悶子’,雖然孫永發被害身亡,但我回去想了一下,我們不能單純的以被害人的角度去定義這個二悶子,他有沒有可能是同犯?在殺了李立國之後,二悶子被同夥滅口?”
“淩支隊,你這個想法有什麽證據支持嗎?”安勇問道。
“安局,回豹同誌在去查這個二悶子的時候,二悶子的姑娘交出了二悶子的腰包,據二悶子他姑娘說,是有人把腰包掛在了她家門上,從這個情況來說,我覺得應該從兩個方麵考慮,第一個二悶子死了,家裏隻剩一個年僅八歲的女兒,沒了父親,孩子的生活自然難以為繼,凶手或許是出於愧疚,也或許是出於對孩子的同情,凶手把二悶子的包送回到了二悶子家裏,第二,凶手能做出這樣的舉動,那就說明凶手對二悶子家的情況是十分了解的,這也進一步證明凶手和二悶子共同犯案的可能。”淩猛說道。
安勇點了點頭,“淩支隊的這個想法為我們打開了另一條偵查思路,這個方向我們也可以拓展一下!”
韓衛國開口道:“安局,淩支,我覺得單憑這兩點也不足以證明二悶子共同犯案,我們要把這幾起命案串聯起來看,如果非說二悶子涉案的話,李立國案還勉強能說得過去,那楊雪倩案怎麽解釋呢?”
淩猛看了看韓衛國,“老韓,雖然我們在楊雪倩案上沒有明顯的二悶子涉案的證據,但這不代表二悶子就一定沒參與殺害楊雪倩,就舉個最簡單的例子,二悶子是開出租車的,有沒有可能二悶子為凶手提供了交通工具,給凶手當司機?”
韓衛國指著白板說道:“淩支,咱先不說你的這個說法牽不牽強,凶手殺楊雪倩為啥還要備個司機?還有,我們都知道,嫌疑人在作案的過程中,每一個環節都可以說是必須的,司機這一說,我還真想不到有什麽必要性!”
田豐插話道:“我覺得韓組說的有道理,即便是二悶子涉案,那凶手為啥要在殺了李立國之後將二悶子滅口了呢?為啥不在殺了楊雪倩之後滅口呢?”
“老田,這個疑問很好解釋,就像老韓說的必要性這點,因為殺李立國,二悶子是必不可少的環節,需要二悶子把李立國拉走,所以凶手才等到殺了李立國之後,才將二悶子滅口!”淩猛解釋道。
“好了,好了,大家不要在這一個問題上爭論不下!不管這個二悶子是被害人還是同案犯,他的死我們必須都得查清楚!淩支隊還有沒有什麽想法?”安勇揚手說道。
正說著,大老劉推門走了進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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