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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8章做個好人(1/3)

第三百四十八章做個人好人


“六爻呀,最基本的理解就是一整個事情變化的過程而已,也可以理解為六種卦變化的表現形式。


從乾卦裏就可以清楚的看出一個變化的關係。


從一爻潛龍開始到亢龍這就是事物發展的基本形式。


物極必反,盛極必衰,就是周而複始的必要條件。


那麽訟卦呢也是這樣的。


初六。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

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;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


初六:做事不能持之以恒,稍有過錯,最後還是吉利的。


《象辭》說:做事不能持之以恒,說明官司不可能長久打下去。雖然稍有過錯,但爭訟雙方的是非曲直終將辨明。


這是一般的解釋,如果依這種解釋那麽易經就太容易,也太簡單了,畢竟不過六十四種變化而已。


這種解釋都有背易經本義,我來解釋那就是所爭之事並不長久,那麽說清楚就可以了,訟在公,在言,小言就是小的爭執。


用在向北兄所求的姻緣事上,就要看向北兄所求之事是否是“不永所事”,是圖一時歡還是長久所謀了。


九二。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無眚。


象曰:不克訟,歸而逋也;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

九二:訟事失敗,歸到采邑,三百戶奴隸逃亡。沒有大的災禍。


《象辭》說:訟事失敗,逃竄回家,這是躲避反訟。小官與大官爭訟,敗訟而歸,勢在必然。幸好災難沒有進一步擴大。


九二的通常解釋就更離譜了,把克解釋為勝,顯然就是不懂,易的變化在於陰陽變化無所謂勝負,整個易經既無好壞亦無勝敗。


陰陽變化簡單化可以理解為進退,這裏的克為進,不克為退,訟為爭,不克訟就可以理解為退出訟,那麽整個訟也就結束了,


當然也可理解為以退為進,也可以理解為忍讓示弱等等。


弱勝強也是道學裏的真義。


天剛水柔,天剛為你的外相,水柔為內向,你本身也處矛盾之中,怎麽把外相和內相合一也是此卦的另一個含義。


是用你本心改變外相,還是用外相吞噬本心,這也就是我剛才一直講水的原因所在。


想必向北兄必然會想知道後麵的結果,那我也不哆嗦了。


上麵兩爻對照隻是想告訴你,我解易的與眾不同,隻能靠你自己領悟,沒有對照印證的機會。”黃爭怕別人誤解弄不明白才把通常解釋和自己所解相對。


畢竟現在要查易經的解釋十分容易,網上大師遍地,每個人都覺得自己領悟易學,事實上後人流傳的易學解釋大部分都是有利於統治階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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