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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看這些案件的經過,能做到波瀾不驚。
隻是看見顧清雨的名字時,才會感覺到胸口傳來一陣陣的刺痛。
這個名字,在每個午夜夢回時,他不知道念了多少遍想了多少遍。
筆錄的最後一段,是關於唐龍作案動機和心路曆程的。
這也是李沐陽最想了解的部分。
………
原來,一切的罪惡,始於唐龍悲慘的童年。
唐龍的父親,曾經是個遊手好閑的社會混混……準確的說,在他那個年代,混混被稱之為流氓。
唐龍出生的時候,他父親才算是略微收了心,可在社會上染的那些惡習卻並未改掉——脾氣暴躁、吃喝嫖賭……
因此,唐龍的家庭經濟狀況十分不樂觀,時常吃了上頓沒下頓。
其母每次勸他父親收心好好過日子,都會遭到毒打。
久而久之,唐龍母親也放棄了,變得沉默寡言,逆來順受。
在唐龍四歲的時候,有次父親醉酒過來,因為嫌他吵鬧,就對他拳腳相加,使他幼小的心靈蒙上了一層難以磨滅的陰影。
自此第一挨打之後,他和母親,就成了父親的出氣筒。
無論在外麵喝醉了酒,還是賭輸了錢,亦或者沒有把哪個看中的女人搞到手,他父親回家之後,都會對他們母子家暴。
也就說,唐龍是在父親的毒打中慢慢長達的。
這讓他產生一種心理,那就是一切事情,都可以用暴力解決。
唐龍十歲的時候,他的身高就已經遠超同齡人,而且力氣大,打架狠。
甚至連比他大五六歲的孩子,都對他畏懼如虎。
一時間,他成了昌平區的孩子頭頭兒,帶著夥伴們偷雞摸狗趴廁所,專幹那些缺德帶冒煙的事兒。
十二歲的時候,因為把人打傷,第一次進了派出所。
被其父母領回去之後,父親想要暴打他一頓發泄怒氣。
沒想到,唐龍竟然反抗,一拳把他父親打倒在地。
不但如此,還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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