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6章 殺人夜(上)(1/3)

田明國從東來順火鍋店出來。


襯衫隨意的搭在肩頭上。


腳下有點踉蹌。


他喝了不少的酒。


幹瘦的臉頰上,寫滿了醉意。


左側額頭上的刀疤,看上去又紅又亮。


那是他二十歲時,和人打架留下的傷。


他一直引以為傲,是他青蔥歲月的印章。


從十幾歲開始混跡社會。


不知道毆打過多少人,也不知道被多少人毆打過。


要說他活了四十幾年,最得意的隻有兩件事。


第一件事,就是額頭上這道傷疤。


這使他在很長一段時間裏,因為這道傷疤嚇跑了不少人。


甚至很多人,背地裏給他取了個綽號:刀疤明。


第二件事,就是他在二十四歲那年,睡了那條街上最漂亮的女人,而且還為他誕下了一個漂亮的女兒。


一度,他非常愛這個女人,甚至願意為她付出一切。


可這個世界上,沒有永恒的愛情。


某個早晨醒來,女人帶著女兒離開了。


那一年,他三十歲,女人二十六歲,而女兒隻有六歲。


他發瘋了似的到處找那個女人。


可她卻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,徹底從他的生活中消失了。


他痛苦、沮喪、失落……他明明對她那麽好,她為什麽要離開呢?


嗯,也許是有幾次自己醉酒,動手打了她的緣故吧?


可是,他真的愛她,難道這還不夠嗎?


兩年後,他終於找到了她。


原來,她一直都躲在這個城市的角落,悄無聲息的生活著。


他想要再續前緣,可被女人無情的拒絕了。


於是,他決定報複她。


用女兒逼女人給他錢。


從開始的幾百塊,到最後變本加厲到幾千塊。


女人帶著女兒躲他。


他就陰魂不散的找到他。


然後不斷的重複著。


直到這一次,女人躲了他三年之久。


可是,隻要女人還在這個城市,他就一定有辦法找到她。


不久前,他從女人的手中勒索了五千塊錢。


他不在乎女人通過什麽方法弄到的錢。


這筆錢,他僅僅用了幾天的工夫,就揮霍一空。


喝酒、賭錢找女人……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。


反正,錢花光了,他就去找女人要。


如果對方不給,他就用女兒威脅她。


這一次,他決定要兩萬塊。


兩萬塊,足夠他瀟灑一陣子了。


畢竟,不能把對方逼得太緊。


沒想到,女人竟然答應了。


約好了今晚去女人的家裏拿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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