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2章 法不容情(1/4)

王誌民的殺人手法和過程並不複雜,可是他卻把所經曆的所有委屈和憤怒,都一一的說了出來。


當他說完這一切的時候,審訊室裏靜得可怕;


李沐陽幾人,即為王誌民因為憤怒而扭曲變態的殺人行為而感到震驚,也為他備受屈辱和欺騙而感到憤憤然。


最後,是葉靜心打破了沉默,她隻是簡單的說一句話:“殺得好,大快人心。這樣醜陋的家庭,就不應該存在這個世間。”


李沐陽和吳大宇,都搖頭無語。


葉靜心說的沒錯,郝家五口人,哪有一個好人?的確都該死,可不應該由王誌民對他們進行審判。


為了這樣的五口人,搭上自己的人生並不值當。


隨即,他們轉念又想,郝家人隻是越過了道德的底線,並沒有真正的觸犯法律,法律並沒有製裁他們的理由。


如此看來,王誌民似乎並沒有做錯。


可這豈不是自行矛盾嗎?


吳大宇長長的吐了口氣,看著王誌民問:“你一直都在麗人酒店躲著嗎?”


這麽長時間一直沒有找到王誌民,已經成了他的一個心結,自然是要問個明白的。


王誌民搖搖頭:“不是,我是打算來新城躲的,可是半路上又改變了主意,到附近的一個村子外躲了幾天。沒想到,被那個村裏的幾個小混混給發現了。他們搶走了我身上的錢……隻有我藏在鞋裏的一千塊沒有被發現。”


吳大宇仍不住哼了聲:“你都殺了五個人,還怕幾個小混混?”


王誌民嘴角抽搐了幾下,苦澀的說道:“殺郝家五口的時候,我感覺自己什麽都不怕,什麽都不在乎了。可是當冷靜下來之後,我才感覺到恐懼。嗬嗬,他們說的沒錯,我就是個沒用的廢物,是徹頭徹尾的窩囊廢。不管我做了什麽,都改變不了這些。”


吳大宇冷笑兩聲:“那你是後來才來新城,躲在麗人酒店的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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