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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回了原形。
張洋不願意繼續住在農村,就自作主張,把父親蓋的二層小洋樓低價賣了,全家搬到了縣城裏住了房子住。
父母每個月醫藥費,是一筆不菲的開銷。
張洋無奈之下,隻得出去打工賺錢,勉強維持家用。
在所有人的眼裏,他都是徹底改邪歸正了。甚至有人還暗暗豎起大拇指,稱讚他是個孝子,不枉父母對他的溺愛。
可隻有張洋自己心裏頭清楚,他恨不得這兩個老東西馬上去死……可他不能表露出一絲一毫這樣的意思來!
監獄那些高人曾經跟他說過,我們可以犯任何的罪,但是絕對不能對不起生我們養我們的父母,不管他們怎麽對我們,我們作為女兒必須要盡到孝心!否則,便是不為天地所容。
張洋將這番話,當做金科玉律。
隻是,不管他如何辛苦賺錢,每次回家之後,父親都是說打就罵,說他就是個窩囊廢,賺不來大錢。
張洋對此,始終保持沉默。
三十二歲,經人介紹,他認識一個女人——隻是一個普通人,容貌一般,身材一般,她叫朱豔紅。
朱豔紅不嫌他以前是個強奸犯,不嫌他蹲過大獄,兩人相識一個多月,就結了婚。
婚後,張洋依然在外打工。
朱豔紅則在家中照顧他的父母。
日子雖然清苦,卻十分的平靜。
三十三歲,朱豔紅給張洋生了一個女兒,取名張舒心。
張洋對此無喜無悲。
他父母骨子裏就重男輕女,見朱豔紅生了個女兒,對朱豔紅自然是沒有一丁點的好臉色,有時候隨便找個什麽借口就是破口大罵。
朱豔紅雖然老實巴交,可也看出這家人骨子裏對她和孩子的輕視。
在張舒心剛剛滿月,就悄悄抱著女兒離家出走了。
等張洋再次聯係到朱豔紅的時候,已經是一年後的事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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