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8章 租賃和販賣(1/3)

接下來,經過長達30分鍾的激烈討論,五人終於將所有的計劃,都做了詳細的記錄。


首先,是第七區的主要經營模式——地產租賃和售賣。


按理說,整個第七區都屬於他們,完全可以全部占領下來,進行經營發展。


但是,這種方式太過浪費。


他們五人人手不足,也沒有充足的經商經驗,根本不能完美利用這片土地。


也不能像第八區那樣,布置完整的市場經營環境,做到統籌管理。


所以,他們選擇另尋他法——全都租出去,或者賣出去。


當然了,齊原也不打算賣店鋪,那成本實在太大,而且時間也來不及。


所以,幹脆直接賣土地!


按平方賣!


而且每人限購!


經過討論後,五人最後決定,租賃60%土地,賣出30%,最後留10%土地自己使用。


所有的土地,全都分布在中間道路的兩側,隨著越深入,麵積也就越大。


單凡選擇賣的,都是麵積較小,靠近聚集地中心處的內圍地盤。


而外圍的,麵積足夠寬敞的區域,則是全部選擇租賃。


其中,租賃土地的價格,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靈幣收費。


而允許租賃的區域,每一處的麵積都超過500平方米。


所以每個月,就需要上繳1000靈幣。


而那些直接售賣的土地,按照每平方米100靈幣售賣。


也就是說,購買一間麵積最小,隻有十平方米的地盤,需要1000靈幣。


而更大麵積的地產,價格可想而知。


同時規定,每一個人,隻允許購買一塊地盤。


這條規定,就讓他們不得不認真考慮,唯一一次購買機會,到底是買麵積大的地,還是買麵積小的地?


齊原相信絕大多數求生者,會選擇盡自己全力,購買麵積相對更大的地盤。


特別是四級庇護所的求生者,購買需求可能會非常大!


四級庇護所能生存,全靠“庇護卷軸”維持,每星期200靈幣早晚把他們拖垮?


既然如此,那還不如拚盡全力,在聚集地購買一塊土地生存。


而且,還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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