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38年的紀錄表明,一杆火繩槍的價格是18個先令6便士,一個火繩槍用的叉架的價格是10個便士,士兵斜挎的背帶(上麵連接著裝好發射藥的藥管,藥管的數量是12個正好與12使徒暗合)1629年的價格是2個先令6便士。大約同時代,一個士兵/工匠的工資大致是6個便士,可以看出來大致一個士兵最基本的裝備(不包括火藥和槍彈還有其它的一些東西)大致相當於一個士兵44天或者說1個半月的薪水。20個先令(1個先令等於12個便士)相當於1個英鎊,在16世紀初期相當於10兩白銀的價值,不過到了17世紀經過幾次貨幣危機,一個英鎊的價值大概隻有三四兩白銀左右了。
明代日本進貢硫磺一萬斤,日本市價每斤八文(包括運費),計八十貫。
雍正年間火藥2.6分銀/斤。
槍一千柄,每柄一貫五百文,計一千五百貫。
太刀一百把,每把一貫五百文,計一百五十貫。
鎧甲一領,按前計價五十貫。
1718年,火箭的木製外殼上覆蓋著浸過熱粘接劑的帆布。火箭的發射藥使用黑火藥,由36磅硝石、16磅硫磺和12磅椴木木炭配成。發射藥不是被錘打,而是被按壓進火箭的。蓋斯勒的火箭裝有1枚16磅重的炸彈。第1枚新型火箭的最大射程為1500碼,康格裏夫很快就將其增大到了2000碼。
火箭軍團的最大編製為火箭連,每個連下轄3個排,每個排下轄2個班,每個班下轄5個小組,每個小組有3名士兵,每名士兵攜帶4枚12磅火箭。每個班另有2名士兵負責4匹運載彈藥的馱馬,每匹運載18枚12磅火箭。每個排配備2輛火箭車,重型和輕型的各1輛。重型火箭車發射24磅火箭,由4名士兵操作。輕型火箭車發射12磅火箭,由2名士兵操作。無論是重型還是輕型火箭車,都能同時發射2枚火箭。每個班配備1輛由2匹馬拉的雙輪馬車運載彈藥,在作戰環境下,每輛馬車可以運載60枚火箭。因此,1個火箭連的全部力量包括178名官兵、6輛火箭車、6輛雙輪馬車和164匹馬,共攜帶260枚24磅火箭和1200枚12磅火箭。
“我的1枚32磅火箭的裝藥量與1發10英寸臼炮的炮彈相當”,康格裏夫火箭的最大射程有3000碼,而10英寸臼炮的最大射程隻有2000碼。況且,康格裏夫火箭具有很高的機動性,即使是單兵也能攜帶。相比之下,10英寸臼炮堪稱陸軍現役“最笨重的武器裝備”。此外,從經濟的角度來看,火箭的優勢也很明顯。雖然1枚32鎊火箭與1發10英寸炮彈的造價相差無幾(1枚32鎊火箭價值1鎊1先令11便士,1發10英寸炮彈價值1鎊2先令7便士),但是,火箭發射架的造價顯然不可能與大炮的相提並論。盡管如此,英國陸軍最後還是放棄了火箭,究其原因,除了執掌陸軍的威靈頓公爵對火箭根深蒂固的偏見之外,康格裏夫火箭自身的確存難以克服的缺陷:精度低、性能欠穩定。實際上,火箭在多數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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