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絡資料:北宋黨人事件(3/3)

當時,因皇太後向氏認為《神宗實錄》被元祐朝篡改毀壞,現在更難易換他人修撰,所以於四月初二又詔令蔡京仍舊擔任翰林學士承旨,暫時留在京城負責繼續編修。


此後至九月間,守舊派的殿中侍禦史陳師錫、龔夬與台諫左正言陳瓘、禦史中丞豐稷等人又相繼彈劾蔡京“迷國誤朝”“銳於改作”“治理文及甫獄案以報私仇”“結交內侍太監希圖大用”等,要求“正蔡京之罪”,但均未被徽宗馬上采納。當蔡京修撰完《神宗實錄》後,即於十月初三被貶降為端明殿學士、任永興軍知軍。十一月初一,在蔡京未前往赴任時,又下令改蔡京任江寧府知府。這時,侍禦史陳次升進言:蔡京“頃在翰苑,倚勢作奸,自除邊帥,即懷怨望,臣僚屢有彈奏,不蒙顯謫。今除知江寧府,仍領端明殿之職”,要求“重行黜責,以示至公”。陳師錫等人也彈劾蔡京“罪大責輕”,且“抗旨不尊”,拖延時間不去赴任。因此,蔡京旋於十一月初五被撤銷江寧府知府官職,而降任提舉杭州洞霄宮的宮觀閑職,令其居住杭州,並以30個月為任,以示懲罰。


五月,殿中侍禦史龔夬說蔡卞(蔡京之弟)“侍奉君上不忠,內懷奸心”,要求給予“黜貶懲罰”。台諫官陳師錫、陳次升、陳瓘、任伯雨、豐稷、張庭堅又接連彈劾蔡卞,說:蔡京、蔡卞“互相勾結作惡,迷惑國家,貽誤朝廷”;在紹聖、元符初時,章惇和蔡卞“竊用耍弄權柄,陷哲宗皇帝於有罪過的境地”“為害甚大,乞正典刑”。五月十九日,蔡卞被罷去尚書右丞職務,出任江寧府知府;比部員外郎董必,出任興國軍知軍,知無為軍舒亶降任監潭州南嶽廟,他們都被認為是蔡卞的“同黨”。九月二十一日,蔡卞又被撤免原職,改任提舉洞霄宮閑職,限令太平州居住;成都府知府路昌衡、鄆州知州呂嘉問,都改任分司南京,罰光州居住;張商英由中書舍人貶為龍圖閣侍製、河北都轉運使;範鏜由給事中貶為龍圖閣侍製、瀛州知州同。因為他們都被作為章惇、蔡卞的“同黨”而同時撤職。後來,一些輔政大臣提出對蔡卞“處罰太輕”,陳次升說“蔡卞所作的壞事,不在章惇之下”,於十一月初五被降貶為少府少監、分司南京,仍舊罰太平州居住,旋即改罰池州居住。


七月初一,宋徽宗尊奉皇太後向氏詔命,停止共同聽政。七月初三,知樞密院事曾布主張兼行“元祐”與“紹聖”的施政方針,讓改革派(新黨)與守舊派(舊黨)同執朝政。曾布對宋徽宗說:“一邊不能重用蘇軾、蘇轍,一邊不能重用蔡京、蔡卞”,因為他們“各懷有私怨,互相仇視加害”“隻要別讓這兩派得勢,天下就太平無事”。十月初九,曾布升任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後,知陳州曾肇寫信給曾布說:現在擔任輔政大臣、侍從官員、台諫官員的,還有不少都是曾經給章惇、蔡卞效力的人,一旦形勢和現在不一樣,他們首先肯定要推出章惇、蔡卞,以鞏固自己的地位。十一月二十九日,侍禦史陳次升進言說:曾布在樞密院任職時,迎合附從宰相韓忠彥,大肆發動邊境戰事。近來擔任宰相又專擅權力,輕待同列官員,自作主張,提拔親友,任用門生,要求依法嚴懲。


本章已閱讀完畢(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