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此可見,北宋初期的火藥,一方麵已經有了相當的發展,另一方麵配方成份也很複雜,還是一種低級火藥。北宋末期所出現的“霹靂炮”、“鐵火炮”,其中裝藥則肯定已經是具有爆炸性能的火藥了。
宋元兩朝,戰場上出現了各種火器,應用日益廣泛。戰爭的需求促進了火藥性能的不斷改良。到了元代,火藥配方中硝的含量已經明顯增加,達到了60%,硫磺和炭各占20%左右。製造工藝也有所改良,減少了雜質,剔除了火藥中的緩燃物質,成品多為顆粒狀,具有了較大威力。
到了明代,火藥的發展取得很大的進步,達到了更高的水平。成書於明代前期的《火龍神器陣法》,記載了多種火藥配方,並提出“必要知藥性之宜”才能“得火攻之妙”,較《武經總要》已有較大的發展。戚繼光於公元1560年(嘉靖三十九年)寫成的《紀效新書布城諸器圖說》中,對銃用發射火藥的配方和製造工藝,記載的更為詳細。其配方為“硝一兩,磺一錢四分,柳炭一錢八分”,這種組配率,是硝石75.75%,硫磺10.6%,木炭13.65%,和現代黑色火藥的標準組配率已經基本一致。
不同組配比率的傳統火藥配方,在《武備誌製火器法》中多有記載。其中,用作火箭流星及浸泡藥線的火藥配方是“磺居硝六分之一,炭居硝五分之一,折算的組配比率為硫磺硝73.2%、硫磺12.2%、木炭14.6%。爆炸藥配方是“磺居硝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,炭居硝四分之一,折算的組配比率為硝66.6%、硫磺16.7%、木炭16.7%。火炮及鳥銃發射藥的配方是“磺居硝十分之一,炭同之”,折算的組配比率為硝83.3%、硫磺8.35%、木炭8.35%。
用硫或炭的同種異性原料組成的火藥配方甚多,可以配製成不同的火藥。如《兵錄火攻藥性》中說,“雄黃氣高而火焰”,可以配製燃燒強烈的火藥;“石黃氣猛而火烈”,可以配製烈性火藥;“砒黃氣臭而毒”,可以配製致毒藥劑。又如《武備誌製火器法》中說,“柳枝灰、茄秕灰最輕而易引火”,能配製容易引燃的火藥;“飄灰、蜂窩灰則又輕”,能配製極易引燃的火藥;用葫蘆灰能配製燃燒猛烈的火藥,用箬葉灰能配製爆裂的火藥。
在火藥中加入其他原料組成的火藥配方更多,僅在《兵錄火攻藥性》中就記載了50多個。例如,加入金針、硇沙、製鐵子、磁鋒等物,配製成使人肌肉腐爛的“爛火藥”;加入草烏頭、芭豆、雷藤、水馬等物,配製成使人說不出話來的“見血封喉藥”;加入江子常山、半夏、川黃等物,配製成使人昏迷不醒的“噴火
本章尚未完結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----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