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67章 幹脆利索(2/2)

玲的屍體,沒有找到作案證據,秦仁傑便不能把楊慧玲的案子移交給市警局,在沒有鐵證之下也無法把三名嫌疑人交給檢察院起訴。


必須找到龐輝他們殺害楊慧玲的證據,可是楊慧玲的屍骨已經被林河水衝走,無處可覓。秦仁傑和法醫王鵬來到樂平大道536號案發第一現場,對殺人碎屍的衛生間進行仔細搜查,發現了幾根毛發,以及噴射狀血跡。


另外,秦仁傑還在客廳裏發現了未用完的膠帶,一根尼龍繩和幾枚血指紋。三個凶殘的歹徒在殺人碎屍後隻顧清理衛生間裏的現場,忘了整理客廳裏遺留的作案工具,就匆匆離開了。


秦仁傑,王鵬把案發第一現場搜查出來的證據帶回刑偵隊,經過和楊慧玲家人的DNA比對,那幾根毛發和血跡確定是楊慧玲留下的,尼龍繩上的血指紋則是三個嫌疑人留下的,殺害楊慧玲的工具就是那根遺落在現場的尼龍繩。


作案用的工具找到了,下一步就是找到楊慧玲的屍骨,秦仁傑來到三個嫌疑人拋棄屍塊的林河邊,見那裏是一個三岔河口,水流湍急,想要在湍急的河水中尋找屍骨幾乎很難。


秦仁傑在龐輝交代的供詞裏,得知他把楊慧玲的手機和用於肢解屍體的菜板送給了另外一個姘婦。秦仁傑立即找到那個姘婦,找回了受害者的手機,又對那塊碎屍用的菜板進行仔查找,終於在菜板上提出了一些骨渣等微量物質。


秦仁傑把手機和骨渣帶回林河市刑偵隊,並對帶回的骨渣進行DND比對,鑒定結果證實了龐輝他們三人的交代,楊慧玲已經遇害身亡。


楊慧玲交錯了對象,把自己的性命搭進去了,社會上的人魚龍混雜,辨別一個人很難,但是不輕信不上當應該是可以做到的。楊慧玲要是稍微有一點警惕性,有一點防範心理就不會上龐輝的圈套,就不會被萬中良,範偉民騙去勒索殺害。


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無啊,秦仁傑麵對楊慧玲一案的卷宗,輕輕地歎了口氣想道。


楊慧玲失蹤案偵破後,秦仁傑突然想起上次在醫院答應上官雪梅的事,他要抽點時間陪伴女兒秦芸,陪伴老婆,盡一個做丈夫和父親的責任。


秦仁傑在偵查楊慧玲失蹤案的過程中,上官雪梅曾為女兒發高燒的事打電話和秦仁傑吵了起來,並質問他:“你們刑偵隊真的那麽忙嗎?你還要不要家?要不要我和女兒?”


秦仁傑愧疚地對上官雪梅說:“雪梅,對不起啊……等我偵破這個案子,一定回家陪你們母女……”


上官雪梅:“對不起!就知道說對不起!女兒高燒四十度,你到醫院看一眼就走了,你配做父親嗎?”


秦仁傑哽咽道:“雪梅,我……不配做一個合格的父親!”


想到上官雪梅的那個電話,秦仁傑立即放下楊慧玲案的卷宗,離開隊長辦公室去幼兒園接女兒秦芸,他要用實際行動做一個合格的父親。


“秦隊,要去哪裏啊?”秦仁傑剛邁出辦公室,陸文龍就急匆匆地走了過來問。


“陸副隊,有什麽事嗎?”秦仁傑站住腳問陸文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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