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悍匪白寶山-7(1/3)

白寶山被加判了10年的刑期之後,前5年是在原來的監獄服刑,後5年是要去大西北服刑的。


所以在1991年的時候,白寶山就被送去了新疆石河子市新安監獄。


新疆當時跟內地不同,由於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曆史遺留問題。


當地的民間,散落了很多的槍支彈藥,像退伍軍人,基層民兵,獵戶,甚至普通的農牧民手裏,都可能有槍支子彈。


所以在新疆搞子彈,不是一件難事。


而當時白寶山就有機會從當地的牧民手裏購買子彈。所以他收集了不少。


大家可能會有點不明白,他一個坐牢的人,怎麽能向牧民購買子彈呢?


這是因為,當時新疆的監獄,由於地理環境和勞改條件的限製,犯人被分成了兩類。


一類叫“收監犯”,大家應該一看這名字就知道,這是呆在監獄裏不能自由外出的那種。


這類犯人每天是要起來進行早點名的。


他們吃過早飯之後,在武警的看押下,到指定地點開始從事農業勞動。


他們活動的地方,四周都要插上小旗子,再把這些旗子連起來,這個連線就是警戒線。


所有的犯人都不能越過這個警戒線。


中午的時候,會有另外的犯人給他們送午飯。


到了晚上工作結束,武警再押著他們回監所。


回去之後是要進行晚點名的,每個被點到名的犯人,需要大喊一聲“到”然後蹲下。


點名沒有問題之後,再去吃晚飯,最後回監房睡覺。


所以這一類犯人的行動是非常受限製的,幾乎沒有一點點自由。


那麽白寶山肯定不可能是這一種,不然他不可能有機會購買子彈。


他是另一類犯人,稱為“零星犯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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