隻說:
“這些事以她說的為準吧,我記不清了,說亂了我怕害了她。”
或許在最後,白寶山對謝宗芬確實是有感情的。
白寶山的審訊持續了8個小時。
他一直很冷靜的陳述著所有的事情。
而他自己也說,自己作案的動機其實就是源於對自己之前的判罰不滿意,對辦理戶籍的民警的工作拖遝不滿意,和對自己的子女的愧疚。
從所有的經過來看,白寶山也並不是一個泯滅人性的罪犯。
他對自己的家人非常好,對父母孝順,也不濫殺無辜。
他殺人主要是出於行動目的,對他的目標有阻礙的人,他會殺。
而他的最終目的,是搶錢。
不過最後邊疆賓館那起案件中,兩個無辜的學生被殺是在他的意料之外的。
對於這兩個學生的死,他承認會有一點點的愧疚。
而謝宗芬在交代時也曾經說過,白寶山如果不殺人,他應該算是個好人。
不管他是不是好人,他殺人搶劫是不爭的事實。
所以等待他的,隻能是法律的公正審判。
白寶山人生中第一次坐飛機,居然是被押解去新疆。
因為他在新疆殺害的人數最多,所以案子移交給新疆法院審理。
當時飛機一起飛,白寶山就害怕了,抓開麵具要上廁所。
這個亡命徒在最臨近死亡的那一刻,還是恐懼了。
白寶山持槍搶劫殺人案由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,於1998年3月3日上午10時正式開庭。
審判長對白寶山在北京、河北、新疆所犯15案逐一進行了法庭調查,依次是:
襲擊高井電廠哨兵搶劫槍支案;
槍擊裝甲兵司令部哨兵餘啟明案;
槍擊巡警孟彬、肖遠、王建慶、薑書啟案;
槍殺“八一”射擊場哨兵趙長文案;
槍殺塗水高炮團哨兵蔣鵬程擊傷霍建軍搶劫槍支案;
搶劫辛集、石家莊市場未遂案;
槍殺德勝門女攤販許桂花搶劫煙款案;
襲擊奎屯哨兵未遂案;
襲擊141團“人影庫”案;
殺害王吉平搶劫摩托車案;
槍殺民警薑玉斌、時春勇搶劫槍支案;
邊疆賓館殺害7人擊傷5人搶劫人民幣138萬元案;
天池殺害吳子明案;
服刑期間殺害李寶玉案;
服刑期間殺害傅克軍案等。
真是罪行累累,罄竹難書。
經過審議,法庭宣布:
白寶山犯有殺人罪,搶劫槍支罪,搶劫公民財產罪,情節特別嚴重,影響待別惡劣,危害特別巨大,依法被判處白寶山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在法庭上做最後陳述時,白寶山第一次留下了眼淚。
可以看出,他確實有了悔過之心。
而謝宗芬是這麽說的:
“我是農村婦女,不懂得法律,都是白寶山逼我那樣做的。他打我,罵我,我不聽他的,我和我的家人都有生命危險。我上有老母,下有一雙女兒,請求政府從寬處理……”
1998年的4月,隨著一聲清脆的槍響,白寶山結束了40年的生命。
這起特大搶槍殺人搶劫案終於落下了帷幕。
( 白寶山案子完結,下個案件預告“禽獸繼父”)
本章已閱讀完畢(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