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大致讀懂了老板臉上笑容的意思。
他又問:
“你說還有一個?跟他們一起離開的?”
“對啊,就是喝醉的那個,我看他醉的很厲害。”
“他跟他們認識嗎?”
“應該也是到了酒吧以後認識的。”
“之後去了哪裏你知道嗎?”
“我那我就不清楚了,估計,嘿嘿,你懂得。”
這個信息對警方來說,很關鍵。
因為這5個人,4個出了事。
那另外那個,就跟案子有很大關係。
不排除他也存在危險。
當然,還有一種可能就是,這個人就是凶手。
警方又詢問了酒吧老板是否記得這個喝醉的人長什麽樣,老板大概描述了一下長相。
警方根據老板的描述,做出了麵部畫像圖。
接下來,得先找到這個人,帶回警局問話。
不過,這個人還沒找到,又接連發生了2起命案。
當然,受害者並不是老板口中的那第五個人,而是兩名新的受害者。
3月底,有人在一個公廁內發現了25歲的被害人鄭原,他被捅了數十刀。
3天後,又有一名死者在河邊被發現,是21歲的龐超,他身上有接近20處刀傷。
經過法醫鑒定後確認,有10餘處刀傷為生前傷,也是致死原因,而在他死後,又被凶手捅了好幾刀。
這兩名死者也遭遇了性侵,而且都是死後被侵犯。
應該是凶手乘著受害人不備的時候進行了襲擊,製服了之後再以非正常方式進行的。
通過對這兩名死者的調查,警方發現,這兩名死者並非同性戀。
而根據案發現場的環境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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