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嘛,那太好了,要不我現在就去問問吧,要是醒了,我們馬上過去,女孩肯定記得凶手的樣子。”
李承宇點點頭:“也好。”
旭民興高采烈的剛要出門,突然想起什麽:
“那她……?還審不審?”
“回來再審也一樣,這不還沒到48小時嗎,不差這麽一會。”
“好嘞。”
兩人起身就要出門,結果順子卻急了:“等等。”
李承宇轉身看了她一眼:“怎麽?”
“呃,警官,我要是現在說,還有用嗎?我還會坐牢嗎?”
見順子終於鬆了口,李承宇跟旭民使了個眼色,兩人又坐回了椅子上。
“現在說當然不算,要是我們拿到了確鑿的證據,那就不好說了。”
“我說,我說。”
旭民開始記錄。
“我丈夫他,那天早上確實出去了,我說了謊。不過,我也沒辦法啊,他逼我這麽說的,要是我不這麽做,他會打死我的。”
“所以那天你丈夫是9點多之後才回家的對嗎?”
“呃,應該差不多吧。”
“還記得他是幾點出門的嗎?”
“一大早,幾點我不記得了,反正挺早的。”
“他出門幹嘛去了你知道嗎?”
“還能幹嘛,買酒喝唄,他天天都要喝,一喝就是爛醉。”
“那他回來的時候,是什麽樣子?”
“我記得那天早上下雨了,他回來的時候,衣服都濕透了,渾身酒氣。嘴裏還一直在罵人,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麽,我也沒敢問。他一回家就去換衣服了。”
“後來你丈夫有沒有跟你說過什麽?”
“他就跟我說,如果有人問起來,就說他早上在家裏睡覺,別的沒有了。”
“那這幾天,你丈夫有什麽反常的表現嗎?”
“沒有。”
“你再想想,一點反常的事情都沒有嘛?”
“呃……算……算有一件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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