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最有利的證據。
畢竟炸藥這玩意,可不是誰都能弄到的。
於是警方找來了一個專家,對提取到的炸藥的殘渣做了分析鑒定。
而結果也讓他們大吃一驚。
爆炸案中的炸藥類型,竟是受到嚴格管控的烈性TNT炸藥。
能弄到這種炸藥的人,身份肯定不一般。
於是,警方順著這個線索往下查,很快就查到了炸藥的來源。
當時警方去找了濟南市的TNT炸藥管控部門,查詢最近炸藥的出庫情況。
他們發現,平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廉德金曾經領取過2公斤炸藥。
當時他是有公安局的批文的。手續都齊全。
要說公安局領取炸藥倒也無可厚非,不過,查還是要查一下的。
如果炸藥是他們部門正常使用的,那麽就沒有問題。
於是警方就來到了平陰縣公安局,來了解炸藥的使用情況。
結果這一查,就查出貓膩了。
平陰縣的公安局長查詢了一下數據,說他們公安局最近並不需要那麽多炸藥。
他也並沒有審批過什麽文件。
而廉德金領的那些炸藥,也壓根沒在局裏。
那炸藥去哪了?
廉德金為什麽要私自去領取炸藥,他用來做什麽了?
這一查,廉德金的嫌疑就明擺著了。
下一步,當然就是找廉德金來問話了。
當廉德金被找來時,他可能也知道,這事他敷衍不過去,於是很爽快的就交代 了。
炸藥是他的一個朋友叫陳誌的,找他要的。
這個陳誌又是誰?
警方接著查,結果最後發現,他就是段義和的侄女婿。
當時陳誌來找廉德金,說要他幫忙搞點炸藥。
廉德金知道炸藥這東西非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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