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個頭,身材姣好,長相清麗,皮膚白皙,說話也很溫柔。
從她的外表看,一點也不像一個歹毒的縱火犯。
她看到警察時,表情十分恐慌。
警察對她進行了問詢:
“嚴仁淑女士,我們懷疑你跟一起縱火案有關,請你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。”
“什麽?什麽縱火案,我不知道。”
“昨天晚上10點多,你去仁世醫院幹什麽?“
“什麽仁世醫院?我沒去過啊?”
“醫院的監控都拍到你了,難道你想否認?”
“啊,我…… 我…… ,我什麽都不記得了,我頭疼。”
“還是請你跟我們走一趟吧。”
嚴仁淑想狡辯,警察不由分說就把她帶回了警局。
但是對她的審問進行得很不順利,這個嚴仁淑,似乎精神有點問題。
“我什麽都不知道,我什麽都不知道。”
“嚴仁淑,你老實交代,昨天仁世醫院的火,是不是你放的?”
“放火?不是我,不是我,我什麽都不知道。”
“你不要裝瘋賣傻。”
“火,大火,我女兒,我的女兒,我看到我女兒了。”
審問的警察聽到她提到女兒,一驚:
“你女兒?你女兒也在那裏?她現在在哪?”
“對,我看到我女兒了,在火裏,她在火裏。”
警察更奇怪了,這個嚴仁淑說話前言不搭後語。救火的消防員說並沒有人員傷亡。
“什麽在火裏,你說清楚一點。”
“就是我女兒,在大火裏,我看到她了。”
“那你是看到火了?”
“是啊,看到了,好大的火啊,隻要有火,我女兒就會出現。”
警察實在聽不懂她在說什麽。不過,既然她說看到火了,那就能證明她在現場。
“這麽說,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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