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“兄弟之家”後,鄭鬥英的母親才知道,其他三個孩子已經被送去了另外的福利院,隻有最小的兒子留了下來。
當然,如果當時她真心想去找其他孩子,還是有可能找得到的。
不過她放棄了這個想法。
她的丈夫本來就不太同意她帶自己的孩子回去。
最後答應下來,也頗為勉強。
而這位母親來找他們,也並不是真的出於對孩子的母愛。
隻是因為愧疚。
如今找不到這三個孩子,正好讓她有理由為自己的行為開脫,減輕心裏的內疚感。
而且,小兒子好歹還在,她把小兒子帶回去,一方麵也算盡到了做母親的責任。
另一方麵,對丈夫也比較好交代。
就這樣,7歲的鄭鬥英有幸回到了母親身邊。
這原本應該是個好結局。
但是對鄭鬥英來說卻未必。
在他印象裏,母親其實隻是個模糊的概念。
當年他還很小,跟母親相處的時間也不多。
大多數時候,他都是跟哥哥姐姐在一起。
在他開始有記憶時,他已經被送去了叔叔家。
所以他對叔叔的印象還比母親更深。
當然,最熟悉的還是哥哥姐姐們。
母親突然把他接回到一個陌生的家,剛開始他很不適應。
不過比起在福利院,他的生活條件又提高了不少。
不僅吃的好了,還能穿上新衣服。
而且剛開始,母親為了彌補自己當年虧欠的,對他很不錯。
這讓他平生第一次體驗到了母愛的滋味。
所以沒過幾天,他的不適應就慢慢被親情帶來的幸福感所取代。
但這樣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多久。
很快,他就遭到了繼父兩個孩子的排擠。
因為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,他的行為總是顯得粗鄙不堪。
從小流離失所的生活,也養成了他怪異的性格。
在新家庭裏,他處處表現的格格不入。
在飯桌上,他會爭搶好吃的食物,這是他在孤兒院養成的習慣。
他也不講衛生,經常不洗澡,東西也亂扔。吃完東西身上也總是留下一大灘汙漬。
他還經常會自說自話的拿另外
本章尚未完結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----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