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正在猶豫要不要告訴弟弟。
鄭鬥英又開口了:
“哥,我看你今天給他不少錢,他那活,我能幹嗎?”
偷東西這事,肯定不光彩。
要是正常人家,一定不會讓自己的親人去觸碰。
但他們家的情況不一樣。
雖然母親拋棄他們的時候,哥哥比鄭鬥英大幾歲,但也還是個孩子。根本沒有機會受到良好的教育。
在他看來,偷東西這事,也沒什麽大不了的。
之前不告訴弟弟,是因為覺得沒必要。
畢竟那是犯罪。
不過既然弟弟主動問起了,那告訴他也沒什麽。
於是,鄭智英就把白天店裏發生的事情告訴了鄭鬥英。還說了之前的一些情況。
靠著這個營生,自己賺了不少錢。
聽了哥哥的描述,鄭鬥英非但沒有覺得不好,反而兩眼放光。
“哥,我覺得我可以試試。”
可能接受過正常價值觀教育的人,會覺得這不可理喻,一個人怎麽會毫不猶豫的決定去犯罪。
但鄭鬥英不一樣,他在黑暗的世界長大,比這更黑暗的他都見過。
所以對他來說,這隻是一個謀生的手段而已。
要知道,他在孤兒院也曾經殺過一個人,雖然那是出於自我保護。
但他內心經曆的衝擊,早就不是任何一個16歲的孩子可以相提並論的。
鄭智英看了弟弟好一會。
“你確實也長大了,是該讓你鍛煉鍛煉了。”
達成了共識之後,哥哥就把這一行的一些門道都說給他聽,教他怎麽選擇目標,怎麽動手,什麽東西值錢,得手之後又該怎麽離開。
鄭鬥英聽的熱血沸騰。恨不得馬上就去實施一下。
不過,這畢竟不是小孩過家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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