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0年的3月11日,鄭鬥英準備行動。
這天,他帶了一根棒球棍,闖入了那位富太太的家。
但是他一進客廳,卻發現有個嬰兒坐在地上。
本來鄭鬥英已經想好了,如果客廳裏有人,他就直接下手,用棒球棍先把人打死。
但是他沒想到,客廳裏出現的是一個小嬰兒。
他一時下不去手。
這件事倒說明,他並不是壞到極點。
或許這也是他人性中僅存的一絲良知吧。
鄭鬥英隻能改變計劃。
他繞到了另外一邊的窗戶,直接翻進了一樓的臥室。
但這一次,又出乎了他的意料。
這個臥室裏有個女人。
但這個女人並不是他之前看到過的那個富太太。
女人看到突然闖進一個陌生人,當即嚇得大叫起來。
這一回,鄭鬥英沒有絲毫遲疑,直接用棒球棍把女人打死了。
但馬上,門外又跑進來一個女人,她是聽到房間裏的驚叫聲後趕過來的。
從女人的打扮,鄭鬥英判斷這個應該是保姆。
反正一不做二不休,鄭鬥英同樣用棒球棍砸死了她。
殺了人之後,他就沒有阻礙了,他開始利索的翻找起來。
一樓的臥室是客臥。鄭鬥英並沒有找到什麽值錢的東西。
於是,他又溜上了二樓。
當然,他依然避開了小嬰兒。
那孩子正一個人坐在地上玩的起勁,絲毫沒有注意家裏發生的一切。
鄭鬥英來到二樓的臥室,終於找到了他的目標。
這個富太太家裏果然很有錢,比他之前偷過的那些人家都有錢。
這從家裏富麗堂皇的裝修就能看得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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