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的搶劫案有些相似。
不過對於女主人和孩子的幸免於難,警方也感覺有些意外。
這歹徒就這麽猖狂?不怕自己暴露?
總不會是因為仁慈吧。
從另外兩個死者的情況來看,歹徒極為凶狠,根本不存在手下留情的可能性。
由於被搶的又是有錢人,警方很重視。
畢竟在韓國,有錢就是爸爸,富人們的社會地位確實都非常高。
但是調查一番之後,警方沒有找到任何歹徒留下的罪證。
最後隻能詢問唯一的目擊者--那位富太太。
不過,因為受到了不小的驚嚇,富太太的情緒一時很不穩定,問她什麽都記不起來。
在警方和她丈夫的不斷安撫下,她總算回憶起了案發過程,並且能斷斷續續的說出歹徒的樣貌。
通過富太太的描述,警方畫出了凶手的畫像,並下發了通緝令。
鄭鬥英很快就看到了印有自己頭像的通緝令。
不過說實話,富太太可能當時處在驚恐中,她的注意力又都在自己的孩子身上,所以對於鄭鬥英的臉,她其實看的並不仔細,隻能描述個大概。
而鄭鬥英長得也很普通,並沒有什麽特別之處。
所以僅憑畫像,根本就判斷不出那人是誰。隻能看出來是個年輕人。
但此時風聲太緊,所以鄭鬥英還是休息了一陣。
一直到一個月之後,他才準備再次作案。
他也不敢繼續在西區作案,因為那裏已經加強了警力,鄭鬥英把目標轉移到了釜山東萊區。
在休息的那一個月裏,他又總結了不少經驗。
他覺得,與其頻繁作案,不如選條大魚。
這樣,也能降低自己被抓的風險。
他過去做了那麽多次案,收獲還沒有一次大。
鄭鬥英感覺過去的自己還是嫩了些,沒有早點明白這個道理。
所以這一次,他選了一個更有錢的。
當時的韓國擺脫了97年的金融危機,正好進入到了經濟迅猛發展時期。
而此時的股票市場也一路高歌,好多金融行業的大鱷都賺的盆滿缽滿。
所以鄭鬥英這一次的目標就是債券資本的大宗商品鋼鐵會長鄭泰熙。
當然,鄭鬥英也更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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