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然,很快的在同月的16日,又發生了一起命案。
不過這次案件的作案手段跟以往有很大不同。
這次是一個少女,隻有13歲,而且死於家中。
她的母親第二天早上起來的時候,發現女兒還沒起床,於是到她房間去喊她。
結果一進房間,就發現女兒赤裸的躺在床上,已經死亡。
經過法醫鑒定,死者死前被人侵犯過。
她房間的窗玻璃被砸碎,所以凶手應該就是從窗戶進入的屋內。
警方調查之後,曾經懷疑過她們的一個鄰居,叫李春宰。
懷疑的理由是他就住在隔壁。
警方認為,要破窗進入女孩的房間,隔壁的鄰居是最方便的,事後再返回自己家裏,也不會被人注意。
李春宰被叫到了警局問話。
不過警方隻是簡單的問了幾個問題:
“昨天晚上你在哪裏?”
“我在家裏睡覺。”
“有人能證明嗎?“
“我母親。”
“你們隔壁的女孩你認識嗎?”
“見過,不是很熟。我聽說她遇害了?挺可惜的。”
這個李春宰給人印象溫文爾雅,脾氣很好的樣子,顯得很有教養。
警方從第一印象就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性。
事後在詢問了他的家人後,證明了他沒有作案時間,也就把他釋放了。
河升均當時也見過他一麵,他的外表實在無法讓人把他跟凶狠的罪犯聯係起來,所以河升均甚至都忽略了他身高不高,體形偏瘦這一特點。
之後,警方經過調查,又逮捕了一名嫌疑人。
這個嫌疑人是22歲的尹城汝。
據說警方在案發現場發現了幾根體毛,經過認定是屬於尹城汝的。
但其實這個說法很明顯存在破綻。
現在的技術可以通過鑒定DNA來確定毛發的主人,但是1988年還沒有這技術,連精液都隻能驗出血型,體毛更加不可能確認所屬者。
所以警方當時這麽做,很有可能是因為壓力太大,暫時找了個替罪羊。
而之所以會讓尹城汝當這個替罪羊,是因為死者的姐姐給了一份口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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