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種猜測:凶手不止一人
首先,凶手能那麽細致的切割死者,說明凶手是個心思縝密的人,做事十分謹慎。
但王大媽發現的屍塊中卻夾雜著三根手指。
很難想象一個如此周密之人會犯這麽低級的錯誤。
把屍體切割後煮熟,明顯是想偽裝成豬肉。
而放三根手指,不是擺明了讓人家發現那是人肉嘛?
所以說,分屍過程並不隻有一人,而是有另外一個人參與其中。
而另外那個人,顯然做事比較粗糙。
在袋中混入手指,很可能是因為倉促處理造成的。
而在這個猜測上引申出來的一種猜測是,凶手和分屍的,不是同一個人。
這就給調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難度。
因為,有時間殺人的,並不一定具備分屍的能力。這在排查的時候,很可能被排除掉。
而有分屍能力的,可以證明自己沒有作案時間。
刁愛青失蹤是在1月9日,而碎屍被發現的時間是1月19日。
那麽,如果她是1月10日當天遇害的,後麵的9天時間都可以用來處理屍體。
在警方排查的人群中,或許就有這個人。
但他又完全可以證明自己沒有作案時間。
而那個真正殺人的凶手,又很可能因為跟罪犯的側寫不符合被排除掉。
說完凶手,再來說說殺人動機。
第一種說法:情殺。
曾有傳,刁愛青有個隱秘的男朋友,這個人什麽身份,沒人知道。
但從刁愛青的日常行為可以推斷出,她當時很可能戀愛了,或者說,她有個讓她動心的人。
當天刁愛青從寢室出去後,如果是遇到了歹徒,那麽肯定會有反抗動作,或大聲呼救,或拚命反抗。
但當時附近的人並沒有聽到過類似的聲音,刁愛青的衣服也沒有任何被拉扯的痕跡。
所以,她很有可能是自己跟凶手走的。
當然,有人說她會不會是被人迷暈的?
法醫在屍檢的時候,並未發現她體內有任何麻醉劑的成份。所以排除這種可能。
那麽,一個能讓刁愛青心甘情願跟著回家的人,很可能是她喜歡或者欣賞的人。
畢竟那麽晚了,刁愛
本章尚未完結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----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