尋。
這一搜,還真發現了東西。
後院的角落裏有個大缸,上頭蓋著一個裝滿水的大盆。
一般這種缸都是用來醃鹹菜的。
乍一看確實沒什麽問題。
但警員們走近之後,就聞到了一股特別的味道,肯定不是鹹菜的味道。
“這個缸有問題,把盆挪開。”帶隊的隊長一聲令下,幾個手下便開始搬水盆。
水盆一挪開,他們用手電筒往裏一照,當即嚇出一身冷汗。
缸裏是一條薑黃色的人腿。
一個年輕的警員當即跑到一邊吐了起來。
看來,逢掌櫃把人腿放在缸裏,是想保鮮,那時候沒有冰櫃,隻能用這個辦法。
但其實這種技術保鮮的效果並不好,那條腿已經開始微微腐爛,散發出一股獨特的臭味。
警員們馬上把人腿帶回了警局。
當然,老梁不可能把人腿扔在老逢麵前,問他認不認得。
但這件事老逢也不可能再抵賴。
他隻能哭喪著臉交代了全部經過。
“哎,都怪我一時糊塗啊,本來就是個意外,那個人他不跟我吵架,也就沒有後麵的事了。”
哪個人?還跟他吵架?
因為跟他吵架,他把人家做成了肉包?
事情到底是怎麽回事?
這就要從一個月前說起。
一個月前,老逢的包子鋪還沒火。
那時候的包子,也是正常的包子。
有一天,老逢跟往常一樣早早起來蒸包子。
期間陸陸續續有幾個人來買。
老逢當時還想著:“又是不掙錢的一天。”
7點多的時候,一個30多歲的男人,騎著個自行車經過了他的包子鋪。
可能那人沒吃早飯,看到老逢的包子,就想著買幾個。
當時他看了看包子,還皺了皺眉,可能是覺得老逢做的包子不好看。
不過他最後還是買了4個包子。
來者都是客,光顧他生意的,都是他的上帝。
老逢就客客氣氣的給裝了4個包子,遞給男人。
男人拿起包子就吃。
但老逢看到他吃包子的動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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