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抓著鄒華的頭發一把拎起來,然後刀子刺進了她的心髒。
此時的劉興偉已經不是原來那個老實巴交的劉興偉了。
之前的窩囊樣完全不見了蹤影。
此時的他,手裏拿著帶血的尖刀,喘著粗氣,完全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。
鄒華也倒在了血泊中,劉興偉該殺的人都殺完了。
他愣愣的站了10幾分鍾。
圍觀群眾中終於有人反應了過來,他們趕緊撥打了110和120.
而劉興偉似乎也清醒了過來。
看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三人,他終於意識到,自己闖了大禍了。
想到自己的家人,他第一反應就是逃跑。
他扔下刀子,趁著人群騷亂迅速離開了現場。
最後的結果,鄒華和白素豔因為傷勢過重不治身亡。
鄒有學僥幸活了下來,不過,他的胃,腸,肝髒都破裂,傷勢嚴重,在icu搶救了好幾天。
即使活著,他也等同於一個廢人。
劉興偉逃了之後,本來想回家。
但他很清楚,警察肯定會去他家裏找人。
所以他跑到了一個小公園,在那裏待了3天2夜。
他的內心十分煎熬,他知道,警察早晚會找到自己,自己也逃不過法律的嚴懲。
最後,他決定去自首。
這麽一件小事,最後造成了2死一重傷的嚴重後果,是誰也想不到的。
但問題來了。
劉興偉的行為,算不算正當防衛。
這個問題具有很大的爭議。
很多人覺得,當時鄒家人的行為實在太過分,劉興偉確實是被逼的退無可退。
應該屬於正常防衛。
不過,因為劉興偉在刺傷了鄒有學之後,又對邊上對他沒有威脅而且沒有反抗能力的母女繼續下手了。
如果說,刺傷鄒有學的行為屬於正常防衛,那麽之後的行為就有故意殺人的嫌疑了。
最後,劉興偉被判處了死刑,並判處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鄒有學經濟損失人民幣4.2萬元。
所以這件事情的最後沒有贏家。
劉興偉最後還是賠了錢,而且比1000塊多了很多。他自己搭了進去。
4.2萬元的賠償,最後也落到了他家人的身上。
而鄒華一家更是沒有占到任何便宜,為了一件衣服,自己的命也沒了。
鄒有學也為自己的蠻橫無理付出了代價,更是讓自己的妻女橫屍街頭。
不知道撿回一條命的鄒有學做何感想。
但當時的情形,劉興偉還有其他選擇嗎?
假如他沒有反抗,會不會最後的結果,他被鄒有學打死?
所以有句話說的還是很有道理的:和氣生財。
還有就是,別把老實人逼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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