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成了二十幾塊。
為了把骨頭分離出來,他用小刀一點點的剔肉。
剔下來的肉,他也分成了小塊放到鐵架子上烤。
不過實際上,這個方法很麻煩。
肉實在太多了,李八國烤了好幾個小時。
以至於到早上孩子們醒來,屋裏還彌漫著一股烤肉的味道。
李八國嫌這麽做太慢,想要烤完所有的肉,可能要花上一整天。
加上天也快亮了,他這麽做很容易被人發現,於是他放棄了最初的想法。
但是沒烤的肉要怎麽處理呢?
6月份的天氣氣溫已經挺高了,如果找個地方藏起來,很容易就會發臭,到時候一樣會被人發現。
突然,他眼珠子一轉,想到了家裏的泡菜壇子。
他心想:“把肉放到泡菜壇子裏,就不會聞到味道了,說不定泡久了入味了,再拿出來烤,會很好吃呢?”
抱著這個想法,李八國把剩下的大塊的肉全都放到了泡菜壇子裏。
那些小一些的肉則被他裝到了垃圾袋裏,準備去扔掉。
他認為,小一點的肉不會引起別人的懷疑。人家隻會當成是豬肉。
至於李淑子的內髒,李八國是剁碎了之後丟進了浴室的水管中。
連同內髒一起的,還有李淑子的眼珠子。
軟組織都處理完之後,李八國就開始處理骨頭。
他先把大骨頭切斷砍碎。然後用啞鈴把骨頭砸碎。磨成粉末狀。
他想把磨碎的骨頭混進煤灰裏,一樣倒進水管裏衝掉。
但是他很快又發現,這是一個極耗體力的活。
所以骨頭隻處理了一半,剩下的,他就乘著夜色丟到了附近的垃圾桶。
他很自信的認為,這些碎骨不會惹人懷疑。
所有人都會認為李淑子是離家出走了。
不過很遺憾,骨頭被清潔工人發現了,她還報了警。
而烤肉的味道也出賣了他。
他精心設計的毀屍滅跡的方案最終沒有成功。
其實這事仔細想想,還真挺懸的。
如果清潔工人看到骨頭沒有引起警惕,也沒有報警,那麽恐怕這件事情就永遠無法真相大白了。
在最後,李八國指認拋屍地點時,他把警方帶到了成均館大學附近的垃圾場。
警方在那裏找到了裝著李淑子屍塊的泡菜壇子。
李八國說,他在幾天後曾經把肉拿出來烤了吃過,但是味道太怪了,讓人很難下口,所以索性就把泡菜壇子一起扔了。
他竟然還真的吃了李淑子的肉,實在禽獸不如。
假如說殺人是失手,但他處理屍體的手段,也太過驚悚了。
關鍵事後他還能裝成沒事人一樣,對警方謊話連篇, 這變態的程度,簡直可以刷新記錄。
李八國最終難逃法網的製裁。
1977年的11月,他被判處了死刑。
這個罪惡的混蛋,終於得到了應有的報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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