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以前,我這種有身份有地位的澳門第一人,當然不可能做拉皮條這種勾當。 可現在嘛…… 隻要能賺錢,讓老子做鴨都行,娘的。 我讓苗圖給我翻譯一番,詢問眼前的這個家夥能給我一個什麽價? 那泰國經理一下子就聽懂了,看了看我手裏的泰銖,笑了笑,用泰語告訴我們:說每兩個顧客給我五百泰銖。 娘的,這個混蛋,剛才是剛好看到了我胡吹瞎侃的一幕,就來了個坐地起價。 說白了,拉一個人給我五十塊錢。 媽的,這個混蛋,不會將我當成緬甸人了吧? 緬甸人能有我長的這麽帥的? 五十塊錢,也他娘的太少了點,我笑了笑,抖了抖手裏的泰銖,說拉一個人就給五百泰銖,問他怎麽樣? 那泰國經理琢磨了一番,點點頭。 一個人,五百泰銖,相當於一百人民幣,這個混蛋肯定賺的不止這個數,再說了,外國人都比較好宰一點,說白了,進了他的店,還不是他說了算? 眼下,我也沒有更好的辦法,見他答應爽快,我也立馬答應了下來,我先讓苗圖跟唐小北拿著五百泰銖去旁邊買點東西。 怎麽著也要先填飽肚子再說吧? 苗圖跟唐小北估計也真是餓慘了,此時此刻,什麽身份麵子都顧不上了,拿著錢,屁顛屁顛的穿過十字路口,不一會兒就買來了一些吃的跟飲料,這個邊境小鎮,雖然看上去破破爛爛的,可消費還是挺高的,也不知道苗圖跟唐小北是不是挨宰了,反正我們三個手裏的這些東西下來,幾乎五百泰銖就花完了。 吃完了東西,苗圖跟唐小北又擔心了起來,說剛才太興奮了,將錢都用完了,早知道省著點花。 我心說,尼瑪,這是對我嚴重沒有信心的節奏啊。 拉皮條,不是我吹牛,對於我來說,絕對不是難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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