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過飯之後,已經是晚上十點鍾了。
雙兒開著車,載著林仙兒來到了白頭山上當的派出所。
白天的時候,當地的警方剛剛幫兩人處理過“綁架案”的事情,對她們兩個已經認識了。
辦案的民警,瞧著林仙兒和雙兒問道:“你們兩個怎麽又來了?”
林仙兒說:“警察同誌,我們有三個朋友也去了白頭山。他們一直沒回來,可能在山上失蹤了。麻煩你們幫著尋找一下!”
她沒敢直接說出“華怡”去白頭山采藥的事情。
畢竟,這裏是旅遊保護區,嚴禁私自上山采藥。
民警一聽,大吃一驚。
要是遊客真的在白頭山失蹤的,那麽這件事情一旦傳出去,會對白頭山的旅遊生意造成不良的影晌。
爭忙對林仙兒追問道:“你的那三個朋友叫什麽名字?我做一下登記。我們這就派人去瞧瞧!”
林仙兒一聽,倒是犯了難。
她隻知道趙旭姓趙,華怡叫“怡姐!”,並不知道兩人的真實名姓。
除此之外,趙旭叫印昆為“阿昆!”,也無法提供出印昆的名字。
麵露尷尬的神色,說:“我和他們是在度假村認識的,並不知道他們的真實名姓。”
“他們在度假村不是有登記嗎?你打電話查一下。”
這句話倒是提醒了林仙兒。
林仙兒給酒店大堂打去了電話,通過房間號,向其詢問三人登記的名姓。
問好之後,對辦案的民警說:“一個叫趙九,一個叫趙怡,還有一個叫趙昆!”
又哪裏知道,三人的名字,根本是假名字。
不光名字是假的,就連三人的容貌都是假的。
辦案人員做好登記後,對林仙兒說:“你們先回度假村等著吧!等有消息了,我們會在第一時間通知你們。來,在這裏簽下字,留一下你的電話。”
“你不是留過我們的電話了嗎?”雙兒噘著小嘴兒說。
辦案的民警回道:“你們的是綁架案,這個是失蹤案,能一樣嗎?”
林仙兒上前簽上了
本章尚未完結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----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