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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秋天,朱立冬一直絕食到饑腸轆轆、幾乎皮包骨頭後,才由他大姐當中間人,趕緊給喬鳳嬌打電話,讓喬鳳嬌把朱立冬給接到了喬家,從而讓朱立冬和喬鳳嬌做了事實上的夫妻。
既然強調是“事實上的夫妻”,那就自然還缺少法律程序了。
因為那時候,盡管朱家讓喬鳳嬌接走了朱立冬,卻並沒有把戶口本一起給了他,而沒有戶口本,他們又哪能領得了結婚證呢?
當然,在農村,沒結婚證也沒事。
隻要舉辦過婚禮了,那就肯定是合法夫妻了。
當時,喬鳳嬌一看朱立冬竟然為她絕食這樣,可真感動壞了。
喬鳳嬌還立馬就向朱立冬發誓說,“你聽好,朱立冬,從現在起,我喬鳳嬌就是你合法妻子了,以後無論順境還是逆境,無論富貴還是貧窮,無論健康還是疾病,無論歡樂還是憂愁,我喬鳳嬌都將永永遠遠愛你,永永遠遠珍惜和忠誠於你!”
而那時候,朱立冬盡管餓得病懨懨的,他則同樣發出了類似的誓言。
很顯然,有文化就是不一樣。
否則那年頭,一般青年男女哪能發出這種誓言啊。
隻可惜,誓言歸誓言,他們真正成為夫妻後,一切卻全都變了調。
之所以會“變調”,罪魁禍首顯然就是喬鳳嬌父母了。
按說在朱家,朱立冬又算是嬌生慣養了,反正所有人全都寵著他。
可是一做上門女婿,喬家父母卻總是對他橫挑鼻子豎挑眼。
甚至就連名字都給他給了,直接叫他“喬立冬”。
由此,喬鳳嬌為了維護朱立冬,她則會經常跟自己父母大吵大鬧,既能把她父母氣得半死,也能把她自己氣得半死,從而導致他們父女關係、母女關係全都越來越緊張起來。
試想,既然喬鳳嬌自己也氣得半死了,那麽她和朱立冬之間的夫妻感情又能好到哪裏呢?
當然,起初還算比較好,因為朱立冬很會哄人,喬鳳嬌也沒對朱立冬有什麽怨懟情緒。可問題是,朱立冬自己就天天受氣,不是嶽母罵幾句,就是嶽父踢幾腳,他又哪能有好心情,有那麽大耐心一直去哄喬鳳嬌呢?
更關鍵的還至於,男人跟女人還是很有區別的。
男人心情一不好,往往就連夫妻生活都不想過了。
相反,女人心情不好後,一旦被丈夫哄好了,那倒反而更想好好過一次夫妻生活了。
隻要好好過一次,那就肯定會好好睡一覺。
反之,事態就肯定會惡化了。
有的是迅速惡化。
有的是慢慢惡化。
具體到朱立冬和喬鳳嬌身上,他們則是慢慢惡化的。
婚後第三年,喬鳳嬌已經懶得再跟父母大吵大鬧了,她也不能再跟父母大吵大鬧了,她就真的怨懟起了朱立冬。
喬鳳嬌之所以不能再吵鬧了,那是因為她女兒已經兩歲多了,她得指望父母來替他們看小孩了,她又哪敢再惹父母不高興呢?否則父母把氣撒在她女兒身上,那她還能稱得上是一個好母親嗎?
也因此,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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