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8章 :殺夫案始末(11)(1/3)

所謂“毛重”,那就自然是穿著衣服的體重了。


緊接著,趙琪再在體重秤上一秤,那還的確就是131.2斤。


指針穩穩地停在65.6公斤那裏,幾乎沒有任何的偏差。


王二等還故意逗弄趙琪說,“來來,趙警官,你快脫光衣服,再來秤秤你的淨重吧。”


趙琪趕緊直擺手,“不了,不了,淨重就不用秤了,算我趙琪服了你了總行了吧?”


很快,趙琪就站到高凳子上,開始做“上吊自殺”的實驗了。


實驗一共做了三次。


第一次試,趙琪說他太緊張了,所以當他先踢倒高凳子上,然後再緩緩放下手中的繩索時,他並沒有造成兩條索溝上麵一處有出血點,一處卻沒有出血點。


第二次再試,趙琪才終於成功了。


他脖子上那兩條索溝上麵的確是一處有出血點,一處沒有出血點。


既然第二次已經成功了,那為什麽還要再試一次呢?


那就是為了嚴謹了。


警察辦案是必須嚴謹的。


否則就極可能會造成冤假錯案。


再試第三次。


第三次同樣成功了。


劉東強這才長長地鬆了一口氣。


還得說說趙琪。


趙琪一連試了三次上吊自殺後,他可就太慘了。


因為,盡管劉東強一直在旁邊保護著趙琪,一看趙琪快要沒氣了,那就必須趕緊把趙琪抱下來。可是即便如此,趙琪每次做實驗時,他都必須要被繩索勒上兩分鍾左右,否則時間太短,那是出不來明顯索溝,更不可能達到逼真效果的。


結果,趙琪一連做了三次實驗後,他就不僅是脖子上傷痕累累了,而且臉色更是變得青紫而蒼白,基本就跟死人的臉差不多。


幸好,所有這一切全都是值得的。


最終,因為鐵證如山,就連造成這起冤假錯案的錢副局長、還有省市縣公安局、檢察院、法院若幹人等也都心服口服了。當然,即便錢副局長的確是這起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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