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經瘋狂的迷戀上著位紳士的時候,你會發現,你和他根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,你的眼睛裏隻有他,但是他的目光卻從來未曾因為你而停留。他從來不會因為你的受傷而難過,不會因為你的可憐而去憐憫你。當你咒罵他如此薄情的時候,他會告訴你,他從來沒有喜歡你,隻不過是你自己的一相情願。就這樣在你遍體鱗傷的身體上無情的撒上鹽巴後轉身離去。
小城市有他的敦厚,他從不輕易的表達自己的感情,好象一個十足的老實人,經常讓人感覺是如此的木訥,他沒有較好的相貌,沒有那麽時尚的品位,似乎永遠追不上時代的潮流,讓你感覺總是沒有**的樣子,讓你提不起精神。但是就是這樣的感覺,讓你感覺塌實、安全,在你難過的時候他會安慰你,在你的悲傷的時候他會安靜的陪伴著你。
我發現自己已經深深的愛上了這裏,但是可惜的是可能再過段時間就要離開這裏了,因為自己要跟著蘇飛那個混蛋的腳步。他在哪裏我就去哪裏。無論天涯海角。
到了。就是這裏,閉上眼睛,做了幾次深呼吸後我開始尋找小混蛋的影子。效率非常之高,我一眼便看到了正站在在公園裏的一條長椅邊四處張望的他。
不是因為他太明顯了,而是因為他今天的樣子實在太可笑了。
看到他的樣子我忍不住笑了起來,估計他也是把衣櫃徹底的搜刮了一遍以後才決定穿成這個模樣的,但是估計當時的他一定花眼了,挑的都是最難看的衣服。
先從他的頭發說起,感覺好象要把整瓶的赭離水都倒在了頭上。還有穿著短袖的襯衫居然還打領帶!天啊!快瘋掉了
打領帶也可以接受,竟然還用了領帶夾,難道他不知道那個東西已經是上世紀的時尚配飾了麽?如果真的要打扮成這樣,至少也要穿條西褲吧,他竟然穿的是休閑褲。而且好象放在箱子應該很久了。上麵的折痕都很明顯。居然一條褲腿上有兩條褲線。。。。。。算了,就當是混搭風好了,可是他居然穿上了一雙標準的正裝黑色皮鞋。再加上手裏的一束玫瑰花。。。。。。
暈倒~他還在那裏傻笑,真擔心一會別人會不會以為他是剛剛從精神病院裏跑出來的。為了避免他被抓走,我還是馬上過去吧。
天啊,竟然忘記了暗號——玫瑰花。真不知道他腦袋是怎麽想的。我這樣的美女還用自己去買花麽?算了買就是了,感謝他沒有提出什麽過分的暗號,要是一個人的肩膀上放一隻鸚鵡才麻煩呢。看看時間應該來得及,轉身向公園旁邊的一個小花店走去。
店主是個美麗的小姑娘,幹淨利落的替......
我包好了花,付過錢後我急忙的向他快步走去。
奇怪,怎麽看不到他,剛才那裏還沒有幾個人,現在好不熱鬧一大群人圍在那裏看熱鬧,好象發生了什麽事情。我把玫瑰花放在公園裏的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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