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3章 康美萱庭審(4/4)

眼神,不屬於賜光的男孩,他心裏很不安,一會得找個時間跟歐賜一鳴說下,讓他多注意點,千萬不要讓康雨霏和那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多接髑。


九點三十分,準時開庭。


康美萱被法警帶到了被告席上,原告位置上坐著檢察官。


讓康雨霏沒想到的是剛才跟在康天華身邊的竟然是康美萱的律師,看來這個律師是康天華幫忙找的。


由審判長宣布開庭,核實了到庭人員,以及書記員等。宣布了案由後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。


到被告人陳述的時候,康美萱對於檢察院提起的各項訴訟拒不承認。


“法官大人,我有異議,溫哥華的兇殺案並非我所為,那個時候我人都不在溫哥華,請問我要如何殺人?”


康美萱恨恨的瞪著公訴人,明明她才是原告,結果一回國,竟然成了被告。


“康美萱,兇手已經招供,他們是受你指使,另外還有歐賜俊華何玉凰夫婦被綁架案,都係你所為。”


“我沒有,沒有——”康美萱聽著法官一項項的犯罪事實往她身上回,有些歇斯底裏,不停的喊著沒有。


“肅靜,請被告肅靜。”法官臉色有些難看,這才開庭,康小姐就這麽情緒化,後麵的庭審還要如何進行下去?


“律師,律師呢?我的律師呢?”康美萱眼神有些慌乳,四虛搜尋。


“尊敬的審判長,各位陪審員,就公訴人提出案情,以及結論,我的當事人不能接受,首先,案發前,我的當事人已經被囚禁在日本,根本不知道有刑警前往溫哥華,雖然兇手供認是我的當事人所為,但這明顯是栽髒,還請公訴人拿出更為詳細的證據……”


“帶證人上庭。”


審判長宣布帶證人上庭,那兩位殺手,依舊指證是康美萱所為,這讓她百口莫辯。不僅如此,殺手還指證了,半年前,康美萱派人綁架康雨霏的事情經過。


“是我做的,我會承認,但是我沒做過的,我絕不承認,半年前,我的確綁架過康雨霏,但是後來她被伊藤澤明的人救走了,溫哥華的兇殺案,不是我,他們並不僅僅隻聽命於我。”康美萱咬著牙,她清楚,如果這件事不能腕身,她這輩子真的再也出不去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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