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摯愛永恒(二)(2/3)

後同房了那麽多次,半年之後她依然沒有懷孕。後來我自己創業,忙的一塌糊塗的時候。她跟她的青梅竹馬就在一起睡了一晚,就懷孕了。


可見毛病還是我身上的,當時她說出這麽事情的時候宛如晴天霹靂。我隻失魂落魄的對她說出了三個字“離婚吧”,然後我就轉身走出了臥室。


可就在我馬上出門的時候,突然感覺到後腦一疼。就失去意識了,等我再次醒來的時候是在醫院的急救室。還發現我手上戴著手銬,身邊還有兩個警察在守著我。


見我醒了,他們詢問醫生可不可以現在就進行詢問。在得到醫生的肯定之後,他們開始像審犯人一樣問我。


他們的問題就是我什麽時候回的家,為什麽要回家。還問我認識一個叫丁寧的女孩麽


他們的問題真的是莫名其妙,我自己的家想什麽時候回就什麽時候回。回自己家還需要理由麽?當然,理由就是回去捉奸。還有什麽“丁寧”,我壓根聽都沒聽說過。


後來我在兩個警察的口中得知,我昏過去之後是光著身子跟一個同樣裸體的女孩在被窩裏。然後,那女孩就報警了。


那女孩說我強奸了她,就是那個叫丁寧的女孩。我根本就不知道什麽丁寧,我回家是為了捉奸的!那一瞬間我忽然明白了,我~被陷害了。我被誣陷成了一個強奸犯


當然,她們想要誣陷我肯定得需要足夠的證據。我還記得,事發的前一天還跟妻子有過夫妻生活。然後我把用過的安全套扔在了垃圾桶裏


而她們的證據,就是在那女孩的身體裏。發現了我的精液,而且那個丁寧的下體還有被性侵過的痕跡。更離譜的是,我們住的小區裏的監控就在那天奇跡般的壞了。


然後,我就順理成章的被判了強奸罪。入獄三年,當母親得知這個消息後她並沒有像別人那樣哭天搶地的。而是用堅定的語氣跟我說:媽知道你是被冤枉的,媽等你出來。


也正是因為母親的信任,我才能在監獄裏堅持了三年沒有崩潰。我跟所有人說我不是強奸犯,但似乎他們都不相信。他們都說罪犯是不會說自己犯罪的,他們都說冤枉。最後沒有一個是冤枉的


所以,當時仿佛世界上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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